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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定思痛说“长峰”

(2023-04-23 07:25:28)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痛定思痛说“长峰”

4月18日中午,北京长峰医院发生火灾,共造成29人不幸丧生,其中26名是患者,还有护士、护工、家属各一名。失火原因,初步鉴定为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事发后,包括该医院院长在内的涉嫌该重大责任事故的12名相关人员被刑拘。

常言道“水火无情”,但在很多时候,往往是怨不得水火的。有些惨剧的发生,与其说是“天灾”,莫如说是“人祸”。

痛定思痛说“长峰”。在这场重大火灾事故中,让我们看到了什么?

看到了形式主义的影子。就在今年2月27日,长峰医院曾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颇具讽刺意味的文章,题目为《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北京长峰医院严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其中讲到:“医院召开了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建立以院长为首、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大到重点防火部位,小到灭火器材都有专人负责;值班人员每天对全院各部门容易引起火灾的部位进行巡查……”

诸如“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措施得力、效果显著”之类的“赞歌”,想必每一个单位都不会缺少。可是,正所谓“既要说的‘好听’,更要做的‘好看’”。如果真如文中所说的那样,发现火情能及时妥善处置,这起造成29人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也就不会发生了。像这种有着形式主义鲜明色彩的官样文章,人们似乎已经熟视无睹、司空见惯了;但残酷的现实不容分辩,给了形式主义者一个响亮的耳光。

看到了安全管理的缺失。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强调“柔性执法”,相比于“暴力执法”,这种提法本身并没有错。所谓“柔性执法”,指的是方式和手段,并非标准和尺度的柔性,更不意味着对违法行为的放任。可现实之中,很多单位视安全管理为“软指标”,嘴上说重视,行动上不给力。而相关行业和系统监管则缺少刚性,对存在违规操作、安全隐患的单位,往往仅限于批评教育,最多只是“罚酒三杯”了事。如此这般,久而久之,不出事儿算是幸运。

据悉,长峰医院为丰台区公布的2023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配套一系列消防措施,每日防火巡查都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等等。可是,制度法规再好,执行不到位也是白搭。这起重大火灾事故警示我们,与其事后追责问责,莫如平时发现问题并严厉处罚,迫使责任主体方老老实实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看到了责任担当的虚化。在一些企业或单位,为表示对某项工作的重视,往往会成立领导小组和专班,“一把手”亲自挂帅,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齐上阵。看似轰轰烈烈,层层在抓落实,实际上这不过是一些表面上的东西,所谓“挂帅”或许就是个“挂名”,“层层落实”往往会成为“断线的风筝”。

正是基于长峰医院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北京市紧急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着重强调把安全生产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对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监察流于形式等问题,坚决严查严处;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要零容忍。

毫无疑问,只有拧紧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并实打实地开展应急演练,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愿长峰医院火灾事故的血色火光照亮安全管理的死角和盲区,让此类悲剧不再重演。(董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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