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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情结”官员为何不能以廉立身

(2011-08-23 11:43:19)
标签:

冯伟林

湖南省

借问英雄何处

谁与历史同行

清稗·官箴

湖南高管局长落马令人唏嘘不已

     有这样一位年轻有为的官员,博士学位,多所大学的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经常出入大学,讲授“知识分子的人文情怀与归宿”等问题,表现出深厚的儒家济世情怀和清官情结,其中“廉洁是对父母最大的孝顺”和“共产党员应保持怎样的心态”的讲座,成为其代表性“立言”。其办公室张贴有《清稗·官箴》墨迹:“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畏我能,而畏我公。公则不敢慢,廉则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并著有《谁与历史同行》、《借问英雄何处》、《书生报国》等散文集。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博学、廉洁”官员,竟因腐败落马。他就是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冯伟林。其被“双规”原因:在土地转让、工程招投标、炒股三个方面存在巨额受贿、重大违纪行为。(据8月23日新浪网)

   冯伟林的落马不由让人想起河南四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以及他们的“廉政名言”:

   第一任“落马”厅长曾锦城曾以写血书的方式向河南省委表白:“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1997年10月,曾锦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第二任“落马”厅长张昆桐一上任,便向河南省委领导表示,一定要吸取前任厅长的沉痛教训,并提出口号:“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2001年3月,张昆桐因受贿、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第三任“落马”厅长石发亮在刚上任时也表示要吸取前任厅长的教训,提出的口号是“一个‘廉’字值千金”,并将其细化成“两个原则”:“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2001年12月中旬,石发亮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河南省纪委调查处理。

   第四任“落马”厅长董永安在河南省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最有力的手段,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他要求全省交通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对惩治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今年1月,董永安因涉嫌违纪问题,已被纪检部门调查处理。(据2011年1月9日新华网)

   “落马”官员何以立言不能立身?把对党对国家对身家性命的庄严承诺弃之一旁,言与行背道而驰,渐行渐远,其中既有权力欲望恶性膨胀,也有管理和监督体制上的问题。

   就拿冯伟林来说,今年48岁的他,自2004年底湖南省高管局原局长杨志达被拘后,便以副书记、副局长身份主持工作;2008年7月,冯被“扶正”,局长、书记“一肩挑”。据说,自当上局长后(并未吸取前车之鉴),冯伟林心态越发膨胀,他很受用属下与工程商“排长龙”被自己接见的感觉,有时,自己单位里处级以上干部候上个把星期还得不到‘晋见’。

   在众星捧月般的权力娇宠之下,在可以随心所欲滥用职权的环境中,在权力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权力监督形同牛栏关猫的社会现实里,那些“济世情怀”、“清官情结”以及响亮的“廉政名言”,往往都会成为“言是行非”的“神马浮云”,不可不察。

  黄炎培同毛泽东那段著名“民主监督论”对话,成为根治官场腐败的药方,并不断加大剂量,施以猛药——这是国运、民祚之本,历朝历代如此。(董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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