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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之阳武汉六连号房屋租赁管理税经济适用房杂谈 |
分类: 〓政策解读 |
文/泰山之阳
新浪乐居独家发稿
近日有消息称,目前全国有几地出现经济适用房出租现象,并且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在北京、武汉、南宁等地都有出现。早在经济适用房出台之初,政策方面就明文规定“经济适用房”不得出租。追忆当初“经济适用房”的出台,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中低收入的夹心层能够有房住。
最近,发生了一些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丑闻消息。先是武汉地区的“六连号”事件,该事件还未平息,接连就出现老河口市的14连号事件,更有媒体报道“六连号算什么 老河口出现十四连号”的新闻。该事件的发生,在房地产界引发了一场购房地震。从该事件至少能够看出排号购房的人群之多;六连号事件的出现也暗示着购房者中有相当部分者通过非正常手段购房。仅此事件,便不难发现经济适用房从其审核购房资格到摇号监管以及后期经济适用房使用方面都缺乏严格的管理机制。
“六连号”也好,“十四连号”也罢,这类事件的发生源自于对购房者资格审核方面的不利,属于前期审核问题。经济适用房出租便属于购房者后期的使用的监管。如果前期能够做好审核工作,后期也便不会有人偷偷的利用经济适用房来谋取私利了。因此,泰山之阳认为这一系列的问题是其监管和审核方面出了问题。
针对房屋出租的问题,泰山之阳2009年元旦后写过一篇关于《泰山之阳:建议改革房屋租赁税费来净化房地产市场》的博文,当时在文章中便建议政府在改革房屋租赁税费来刺激楼市、净化房地产市场,促进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针对经济适用房出租问题,泰山之阳认为政府方面有关机构应该做好经济适用房所有者有关资料登记审核工作,并应该明文出台相关措施,针对经济适用房的出租应该加重租赁税,使其房屋所有者放弃出租或是租房者因为房租过高放弃租房,使得通过骗取经济适用房的出租者没有出租的市场。
由于经济适用房已经出售,如果想收回其使用权似乎有些不妥。当然,也有部分购房者当时购买经济适用房确实很穷困,但是通过后期的努力购置了新的房产,改善了住房环境。为了节省开支出租经济适用房也在情理之中,至少当初购房的主观因素并非是要出租此房子。针对那些想方设法购置经济适用房谋取私利的人群,政府方面想要收回其所有权,似乎在法律上没有说服力,只能够说是政府的监管理方面出了问题。同时,出租经济适用房也并非违法,只是同政府当初建经济适用房的目的背道而驰。而为了保证中低收入者有房住并非是让某些人骗取来谋取私利的,要想杜绝这部分购房者的阴谋,只有从税收方面着手,加大比重的交纳房屋租赁税收来净化租赁市场,迫使这部分出租者没有出租市场。
一旦针对经济适用房出租加大了房屋租赁税,这部分人群的出租市场必定会受影响,也将会考虑出售该地房产。当出现此种情况,政府方面可以出面回收这里的房屋,出售给那些中低收入人群居住。一方面保证了市场经济适用的供应量,也杜绝了某些人利用经济适用出租谋取私利的现象。因此,针对各地出现经济适用房出租的现象,泰山之阳的建议是加重房屋租赁税来压制出租者来净化房地产市场。
附带:
房屋租赁管理税:房产税由拥有房产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房屋租赁管理税由出租人来承担。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五)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