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之阳:住宅“有偿续期”应从税费方面着手
(2009-03-24 22: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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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之阳70年年限住宅无偿续期有偿续期产权土地管理法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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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之阳/文
尚属于中国官方的一份内部文件《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近日被媒体曝光,其中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七十年使用权到期之后的表述,被各界普遍解读为住宅满七十年后将“有偿”续期,并引起轩然大波。关于“无偿”到“有偿”,暂且不说如何理解,先来明确一下70年的年限中,居民享有哪些权利。居民购房后的几年里需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产权证,这样才能够明确居民在未来70年里享受对房屋的权利。
占有权,是指占有某物或某财产的权利,即在事实上或法律上控制某物或某财产的权利。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以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收益权,是指获取基于所有者财产而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是人们因获取追加财产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收益权是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如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而收取的租金。
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即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命运的权利。
再来明确一下: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需要交哪些税费。
购房相关税费说明:客户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应该缴纳一定的税费,并且由开发商代收代缴。税费的税种以及计征方式如下所示:
1、契税:
2、印花税:总房款×0.5‰
3、房屋维修基金:总房款×3%
4、房屋产权证工本费:80元/户,共有产权人10元/人
5、土地产权证工本费:120元/户
以上五种费用是所有的客户都应缴纳的,贷款客户除了上述五种费用以外还应缴纳以下费用:
6、抵押登记费:贷款金额×2‰
7、抵押登记证明工本费:30元/户
8、资料费用:20元/户(资料费用只限于省公积金贷款客户缴纳)
9、保险费用:贷款金额×保险费率×贷款年限
截取到此,我们不难发现购买一套新房,我们所需要交纳的税费。只要按照上边的流程走完,我们才能够真正意义上的享受一套自己的住房,才有可能在70年的使用年限里来享受一定的权利。
假定70年的使用权限已经满了,由先前的“无偿续期”转变为“有偿续期”,泰山之阳认为这更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以目前市场经济的短缺视角来评判70年后的产权问题,商品房本应该是以自由买卖为主,市场经济体制下,商品本应该就是要流通的。其后代子孙是否愿意自己续期应完全取决于自身。另外,70年后的住房,其质量也不敢保证,更不谈今日的房地产业中的偷工减料,还没入住就发现房屋渗水等,住房的使用寿命也差不多70年。因此,泰山之阳认为有偿续期更加人性化,更符合市场经济体制。
假定70年后的住宅质量还有保证,还能够续期,那么问题的核心就是“有偿续期”到底该如何执行的问题了。泰山之阳认为其落脚点是在房屋的税费上边,不存在其后代子孙再次的交放款购房,因此房子已经不存在房屋的成本问题,无非就是将房屋的产权进行转交并延续。至于说房屋的产权如何转交并延续,这也将是政府部门所应该考虑的问题。
最后,泰山之阳认为有偿续期更加的人性化也更符合市场经济体制。政府部门想要合理解决“有偿续期”问题,还真要从税费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