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四川这篇博客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我们的教育评价真可谓几年间迈了几大步(从唯一标准到主要标准再到标准),前几年要求“不得以升学率为唯一标准评价学校和教师”,紧接着就是“不得以教学质量或升学率为主要标准评价学校和教师”,现在竟然有的省提出“不得以中考、高考成绩及升学率为标准奖惩局长、校长和教师”,真像这篇博文提出的疑问,不以成绩升学率为标准,又以什么为标准呢?这是一个必须回答的现实问题,否则要犯历史性大错误。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于日前下发了《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明令禁止的要求。如不得以中考、高考成绩及升学率为标准,奖惩局长、校长和教师;坚决纠正各种随意侵占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的做法等。(8月2日四川新闻网) 不以成绩及升学率为标准,固然正确无比。可现在问题是,那么又将以什么作为新标准呢?如果旧标准取消了,新标准又没有出来,而奖惩总是要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岂不叫人无所适从?
或许,你要说,新标准当然是素质教育了,这似乎是不言自明的。然而,这些年来,一方面素质教育轰轰烈烈不停地在喊,另一方面应试教育却又在扎扎实实地开展。即便是哪些所谓的素质教育模范学校,表面上“这赛那赛”开展得有声有色、如火如荼,而背地里玩的则是“权势加分”的游戏。分数、分数,还是分数!升学率、升学率,还是升学率!双重标准,雷人无数!显然,这绝不是以什么为标准那么简单的问题。在现有考试制度没有重大改变,中考、高考“指挥棒”依然魔力无限的语境下,再好、再先进的标准都是“白搭”,都将被异化得面目全非。 不以成绩及升学率为标准,学生会答应吗?家长会答应吗?教师会答应吗?校长会答应吗?一项注定得不到绝大多数人答应的“意见”,从它匆匆下发的那一刻起,其实已经“没意见”了。(转自
LoseRong博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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