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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微博讨欠款,不能因少见而多怪

(2012-01-06 08:44:20)
标签:

政府部门

宋体

微博

市场主体

南化公司

杂谈

分类: 我的时评文章

政府微博讨欠款,不能因少见而多怪

王传涛

近日,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连发13条微博,称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自2006年以来共拖欠巨额污水处理费超过1亿元”,而南化公司则称这种说法“不符合实情”,一时引起广泛关注。(《人民日报》 15

 

政府部门也要微博讨欠款?通常来说,讨欠款的大多都是农民工兄弟和中小企业等弱势群体,却从来没有见过政府部门向企业讨要欠款。而且,微博是一种大众媒体,在微博上发信息无异于在人群聚集的广场上大声广播,因此,发在微博上的信息也就具备了这两种特性:一是广而告之,二是,寻求帮助。难道,政府部门也需要通过网络寻求广大网友的帮助?难道政府部门也遇到了不公之事?

 

究竟是什么企业把堂堂的政府部门给难住了?经过搜索,笔者发现,报道中的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是属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始建于1934年,是全国特大型化工企业。看到这里,才看清楚了事件对垒的双方:一方的背景是地方政府,一方的背景是中石化这样的大型垄断央企。联想到中石化等企业经常性申报亏损的事实,联想到有市民为了拒绝强拆而挂“中铁”字样等故事,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被企业为难也就很容易理解了。只是“政府部门也要用微博讨欠款”的这种现象太少,我们多多少少有些“少见多怪”罢了。

 

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与南化公司之间,到底有什么具体纠纷,可以暂且不论。就事论事地讲,政府部门用微博讨欠款这种形式,应该是正常之举。虽然这种现象比较少见,但政府只是一个普通的市场主体。是市场主体,就难免与其他合作企业产生经济上的纠纷。这是一种正常现象。换言之,它和南化公司之间存在的经济纠纷,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并没有什么差别。与农民工每到年关的辛苦讨薪之举也没有差别。

 

在市场环境之下,所有的游戏规则都应该是公平公正的,所有的市场主体都是平等的。因此,我们必须要明白两点:其一,政府部门没有特权,也不应该有特权,如果合作方不能履行义务,欠款是需要讨的,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诉诸司法、对簿公堂。可以说,政府部门从来都不应该拥有欠款“不要就还”或“一要就还”的特殊权力。

 

其二,政府部门更不应该与企业尤其是一些大型企业保持暧昧的关系。当下而言,一些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总有掰扯不清的关系,政府官员喜欢做企业赞助的豪车、喜欢享用企业赞助的各种礼品、喜欢吃企业老板宴请的大餐,而企业老板喜欢政府部门的政策倾斜与荣誉奖状,必要时还可以提供适当的权力庇护——两者都非常喜欢这种不正常的和谐关系,至于出现债务纠纷,好像只是一种传说。

 

然而,政府部门没有特权、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不应有暧昧的关系,放在当下社会而言,确实比较少见。以至于我们只习惯于农民讨薪,而不习惯于政府讨欠款。但是,政府部门微博讨欠款,还原了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有时候,政府部门也是弱势群体。而这个事实,也是本来应该有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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