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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药家鑫死刑更重要提死刑之后
王传涛
4月22日,西安中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民事赔偿45498.5元。法院认为,药家鑫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4月22日新华网)
药家鑫死刑,让很多人大快人心。在死刑之余,许多人搬出那句法制名言:一次公正的司法裁定,可能胜过十件好人好事;一次不公正的司法裁定,可能胜过十次犯罪行为。其实,在笔者看来,药家鑫的死刑与文强的死刑,有许多相似之处。一方面,死刑虽是极刑,但是由于引起了公愤,所以死刑成了众望所归;但是,死刑真得到来时,死刑又显得是那么的形单影只、茕茕孑立。显然,一个死刑承担不起太多的社会期待。
药家鑫死刑,无可争议。但药家鑫被判死刑之后,我们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仍然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反思。比如:激情杀人一说是怎么出现的?李玫瑾教授是如何能想到“弹钢琴杀人”理论的?还有那个神秘的“无人认领”的小师妹,是如何说出“我也砍”三个字的?比这三个问题更重要的还有,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之中为什么能出现药家鑫?李玫瑾是知识分子,但知识分子的立场应站在何处?是他们个人的问题,还是整个社会的问题?是教育的问题,还是社会环境的问题?药家鑫之后,就再也不会出现第二个药家鑫了吗?
这么多问题被提出之后,我们才发现,药家鑫,也仅仅是那个曾经做了坏事即将走向死亡的药家鑫而已。他既不是马加爵,也不是未来的药家鑫。谁也不能保证,我们砍了这个药家鑫的头之后,世界上就不会再出现第二个药家鑫。药家鑫死刑故然有欢庆的理由,但欢庆之后,却是一种寒风刺骨的冰冷。在笔者看来,在药家鑫死刑过后,我们至少还应反思以下两个问题。
其一,是什么样的家庭教育造就了药家鑫?其实,这个问题,有媒体曾经分析过。有人反思药家鑫家庭中那森严的家庭教育理念,比如,他的父母将所有的心血全部用到药家鑫个人身上,给药家鑫所有需要的物质帮助,但是,药家鑫的父母却很少鼓励和表扬孩子,更缺少对正确事物与错误事物的界限厘定。如此语境之下,药家鑫也就难形成正确的是非价值观了。
其二,是什么样的社会教育造就了药家鑫?我们的教育,很重视知识传授,但对于法律责任的担当,以及受害人和证人的保护,教育似乎一直是白纸一张。药家鑫一个人出现这样的悲剧,本身就已经让人愤怒不已,他那个神秘的小师妹也表态会杀人,就足以让我们看到,这并非是药家鑫一个人的悲剧,很可能,这是一代人或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药家鑫,可以算作我们这个时代、这个社会的符号。他的故事,可能能在很多人的身上找到同样的影子,只不过,社会通过这个特定的故事由药家鑫一个人表现了出来。药家鑫的死,不足以成为社会狂欢的理由。比药家鑫更重要,是如何防止出现下一个药家鑫。
杀药家鑫,易;从药家鑫身上发现社会良药,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