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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婚礼宋体《扬子晚报》垄断经营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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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式颁证”:年轻人的浪漫权利你伤不起
王传涛
民政部已经开始在系统内征求意见,打算推出“婚礼式颁证”服务,在现场免费为新人举办一场神圣、浪漫的婚礼仪式。目前社会上普遍存在“轻登记、重婚宴”的现象,民政部门想要重新引导新人增强家庭责任感。(4月12日《扬子晚报》)
免费为新人办婚礼,是个善意的政策。很像传说中的“免费午餐”。尤其在婚礼奢华攀比之风越来越胜、婚礼腐败愈演愈烈的情况下,这当然值得公众进行期盼。然而,婚礼毕竟属于民俗与私事,公权力过多地干预民俗与私事,很可能是一种玩不起的浪漫。
首要的问题是经费来源的问题。现代政治的概念之中,从来都没有“免费的午餐”。所谓“在现场免费为新人举办一场神圣、浪漫的婚礼仪式”,在根源上讲,仍然是在花着纳税人的钱。那么,既然花的是公共财政,就应该经过人大部门审议,仅在民政部门内部征求意见,于程序而言,很不合理。民政部门最应该征求的是,应该是纳税人,是老百姓。
婚礼的地点与时间,也非常令人头疼。良辰吉日,结婚者往往扎堆严重。单单领证这一项程序,民政部门全体出动都可能忙不完,现在还要为新人办婚礼,各地民政局,有那么多人手吗?即便有那么多工作人员帮着新人办婚礼,地点选在哪?面积有多大?能摆多少桌宴席?婚礼浪漫到什么程度?如果婚礼不能满足新人与家人的客观需要,问题该如何解决?这些都是问题。如果民政部门一刀切,也难保官办婚礼之后再有私办婚礼。最基本的例子,人家大S与汪小菲,就不想在民政局办婚礼。
权力还有垄断之嫌。现在,民政部门主导的垄断经营领域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殡葬,一个是婚姻登记。对殡葬业而讲,民政部门的垄断经营体制已然弊端重重,除了火化的基本收费之外,“抬尸费”、“换衣费”、“骨灰盒费”等种种费用是应有尽有,直接导致了“死不起”局面的产生。婚姻登记,亦然。法律规定婚姻登记只收工本费9元,实则不然。一些“照相费”、“红媒费”也就罢了,就连基本的婚姻生活,也需要民政局发一本类似于《婚姻生活秘笈》之类的盗版书籍来租卖。以这样的逻辑推理下来,婚礼虽说是免费,但仍然有很大的垄断经营之嫌。
最根本的问题是,权力本就不该与浪漫搭边。权力是为保障权利的基本实现而服务的,公权力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效率、公平以及的成本节约,是最基本的服务原则。一旦权力干预民俗与私生活过度,权利就会受到挤压;挤压的同时,还往往赚取纳税人的血汗钱。还原新人们以浪漫的权利,让年轻的人该旅游旅游,该蜜月蜜月,该宴请宴请,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因为,年轻人浪漫的权利,任何人都伤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