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统一招聘教师“看起来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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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教育行政部门提高教师待遇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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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编不补”、“私自聘用”历来是各地中小学校教师聘用的两大诟病,这不仅有悖于教育公平竞争,更有悖于《教师法》中“提高教师待遇、促进教师良性发展”的精神要求。择优聘用、公开招聘不仅是50万代课老师所翘首以盼的重大利好,更为上百万应届师范类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
笔者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学教师对于此通知自然也充满了期待。但是,与期待同时而来的还有一些莫名的担心和忧虑,在这里不妨列举出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聘的方式固然是好,可是在招聘之后的分配问题如何避免不公平现象将是首要的一大难题。教育资源不平衡不仅表现为东西差别,更表现为城乡差别。这样一来,问题自然就产生了——从公平竞争中选拔出来的新老师谁去城市、谁去农村呢?城市的教师无论在发展空间方面还是在待遇方面都是优于乡村教师的,这样的情况之下谁愿意去农村?
根据“趋肥”、“趋水”等规律,许多人是不想去一些“穷乡僻壤”的,这自然还会引发另外一个问题——报考发达地区教师往往竞争惨烈,而报考西部和农村的教师自然会少之又少。
再者,由省级部门招来的老师能否适应单个学校的教学模式仍然值得商榷。每个地区每个学校都有自己办学特点,也有自己通用的教材。拿笔者所在的山东省来说,胶东地区和鲁西南地区用的教材是根本不一样的。再比如,有许多高中是实行半军事化的管理模式,有时需要任课教师与学生同吃同住,而有些学校则实行较为开放的走读式管理。所以,各学校之间需要的老师肯定是不同类型的。省级部门统一招聘无疑忽视了这种个性化办学所要求的个性化招聘。
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是无法用统一招聘这一种方式“毕其功于一役”的。而若想从根本上平衡它们之间的差距,还是涉及到了那个老问题——教育平衡。如果说在教育资源极端不平衡的基础上,强制推行这种统一化的招聘,想必效果不会很好。所以,省级部门统一招聘教师只是一个“看起来很美”的措施,如何让教育部的初衷最终“实施起来也很美”,各地的教育部门还有很多文章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