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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譯甲骨文497:禽

(2013-04-24 15:30:37)
标签:

甲骨文

训诂

文化

分类: 远古史·甲骨文本训
破譯甲骨文497:禽 圖一 甲骨文   卜辭中用如動詞:捕獲。
    卜辭:“甲申……王其禽虎”(拾6·13

卜辭:“丁卯卜。逐麇禽”(粹959)從馬如森釋

本義的演化路徑為:甲骨文“禽”的本義是殷商一種捕鳥工具,也是一種捕鳥方法,名詞。該字下從七,上從箕。具體方法是在空地上用棍棒支起一個很大的畚箕或者竹匾,倒扣的竹匾下撒一些糧食,等鳥雀飛進去以後拉動棍棒,上面的竹匾將鳥雀扣在裏面。該字由捕鳥工具、捕鳥方法引申為捕獲。繼而引申為捕獲的鳥類并逐漸擴展到鳥獸類。

《說文》:“禽。走獸總名。從厹。象形。今聲”。

《白虎通》:“禽者何?鳥獸之總名”。

音訓:從七從箕,七箕切。讀若:qiqin。若箕七切,讀若:jijin亦可。

《集韻》《唐韻》中收錄了擒字。該字在原有的禽字上加“扌”成為專門的動詞。這是許慎六書的轉注之法。但是《說文》中並未收錄漢字擒。《唐韻》:“巨今切”。《集韻》:“渠今切”。

【甲骨文字本義小結】

禽的本義:捕鳥工具。名詞。引申為捕獲的鳥禽。名詞。引申為:捕獲的鳥獸。名詞。后加“扌”為擒專用作動詞。

     音訓:從七從箕,七箕切。讀若:qiq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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