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縣柿子灘遺址在訴說……
(2013-03-20 17:41:22)
标签:
山西吉县柿子滩遗址诉说 |
分类: 远古史 |
吉縣柿子灘遺址的訴說……
經過前后十二年的考古發現和發掘,山西吉縣的柿子灘遺址終于撩開了神秘的面紗,露出了舊石器晚期的真面目:2013年第二期《考古》刊登了《山西吉縣柿子灘舊石器時代遺址S14地點2002——2005年發掘簡報》(一下簡稱《簡報》)。經過考古學家十多年的考古發現,柿子灘終于開口說話了。在分析柿子灘之前我們有必要了解一下吉縣和柿子灘的地理概況。
山西吉縣位于山西省西南部,位于陜、晉兩省之間的黃河西河的東岸,東西長62公里,南北寬48公里。境內東南北三面環山,西面濱水,這水就是黃河的西河。全縣海拔最高1820.5米,最低393.4米,屬黃土高原殘垣溝壑區。
柿子灘遺址位于吉縣的西南部,境內主要的河流清水河從該遺址的西南部流過并進入黃河西河。遺址西南約十五公里處就是黃河的西河。需要說明一點,因為吉縣地處呂梁山區,所以清水河接納了眾多的山溝(沖溝)的蓄水和洩洪。
舊石器時代遺址的考古最重要的因素當然是地點,因為時間是在發掘以後依據考古所得來確定的。此外有三個重要元素就是墓葬、石器和用火。下面我們就按照這個次序看一看柿子灘遺址告訴了我們什麽往事?
一,遺址的地點:《簡報》說:“清水河從遺址西南流過,發掘區域就位于高于河床30~50米的河岸二級階地後緣,……”這個遺址的定點實際上隱藏著大禹治水以前的歷史的考古的一個重要原則,即:如果我們考古大禹治水以前的歷史遺跡,則黃河西河從山西運城的龍門直到河曲的兩岸地區應該到高出河床50米左右以上的地方尋找遺址。這裡所說的“尋找遺址”當然是尋找大禹治水之前的歷史遺跡,對于黃河西河邊的呂梁山區考古這個原則也是適用的。
柿子灘考古的實證已經證明這是一處舊石器時代的遺址,“三個連續沉積的文化層反映了柿子灘遺址在距今23000——18000年間連續的人類活動”。《簡報》和柿子灘文化可以相比較的是同樣發現于山西中條山主峰歷山的下川文化(時間跨度為前24000年——16000年,涵蓋柿子灘文化)這就引發人的思考:爲什麽當時的人們要生活在距離河床30~50米高的山上?有山西孟門的網友告訴我孟門史前的考古遺址多在60米以上甚至更高一些。
《簡報》記載:“清水河流經的S14地點河流右岸(即北岸)分佈有兩級階地。第一級階地高出河床10~20米,……二級階地在河流右岸普遍分佈。”可見對于生活而言,距離河床20米左右的、利于取水洗浴的一級階地才是理想的居住地點。
原因在于這些人生活的年代是在大禹治水以前,當時孟門未鑿,龍門未開。黃河的西河在龍門以上是一個當地稱為定湖的堰塞湖(這個定湖從音訓分析極有可能就是《史記·封禪書》中所載的黃帝鑄鼎的“鼎湖”)。山西境內的汾河當時也是一個面積巨大的湖泊。所以汾河是大禹治水之後黃河西河水一瀉千里,山西境內的積水外泄,萎縮而成為一條河流——汾河。所以龍門以上直至河曲地區的水位應該比現在的黃河水位普遍高至少10米以上。所以柿子灘的一級階地當時還在水下,而現在的二級階地當時距離河床只有10~20米。這正是18000年前柿子灘的居民選擇S14周圍的階地作為定居點的最根本的原因。
二,出土的石器:山西下川距離柿子灘直線距離約150公里。下川文化考古和柿子灘文化考古具有可比性。兩地遺址文化均存在中石器時代的考古特徵,且共同覆蓋了舊石器時代到中石器時代。
首先兩地均未發現陶器和陶器碎片,說明這一時期中國人還沒有發明陶器,也就是說陶器的出現是前16000年以後的事情。
其次,兩地出土的石器工具均採用打擊法製造,均未見磨製的工具。其中下川出土了用壓制法製造的石簇。這說明兩地均沒有進入典型的新時期石器,且正處于由舊石器時代向新石器時代過渡的中石器時期。所以該簡報標題應該涵蓋中石器時期。(各地進入新時期時代時間有差異,但是柿子灘的石器製造水平已經進入中石器時代標準的細石器及琢背刀時期)。
其三,石器製造採用的原料主要是燧石、石英岩(含脈石英),柿子灘有8件石器原料為蛋白石或瑪瑙。
其四,兩地出土石器工具有各種類型的細石核,還有細石葉和各種刮削器、尖狀器、雕刻器,以及琢背刀等。這些都是中石器時代典型的石質工具。細石器實際上是加工石器過程的副產品,其特點是形狀各異,便于細部操作,所以從大石器中脫穎而出成為精細加工的工具。這些工具已經有了不同用途上的專業分工,各種工具的實際用途倒是非常值得研究的。只要我們按照每件工具的實際用途追溯到現代,應該能夠發現一些後來的演化痕跡。例如當時典型的琢背刀可能就是用來剝獸皮和切割獸肉的一種工具。演化為菜刀和匕首。
最後是柿子灘遺址在相應的文化層中出土了四方大小不一的砂岩質的磨盤,這些磨盤稱之為碾盤更加準確一點。它們的表面還殘存著赭色的顏料痕跡。據考古發現者認為這些磨盤可能是用來加工植物類食物的。這些磨盤在西安半坡遺址也出現了數方,學者認為是用來研磨顏料的。但是半坡遺址同時也發現了很多樹種或者堅果。我贊成研磨原料的觀點。人類的進化應該基本同步,狩獵野獸和採集野果屬于同一歷史時期,如果說這一時期出現了磨盤,這些磨盤可能與狩獵有關。因此這些赭色的顏料可能是用于人們偽裝自己,或者震懾野獸所用。另一種可能是用于祭祀。植物性食物加工可能出現于新時期晚期或者原始農業的早期。
甲骨文字有一些採用磨盤作為意符的造字。
三,出土的動物化石:柿子灘出土的動物化石,已經鑒定出的均為食草類動物:有羊、鹿、牛、馬和齧齒類動物化石,以及蚌殼殘片。其中五件有明顯的火燒痕跡。這說明在吉縣境內遠古存在人類活動,其野獸以食草類居多,而當時人類可能是以此為食。由火燒痕跡推斷這一時期的人類可能已經擺脫了茹毛飲血的蠻荒時代。
四,用火:S14地點考古發現連續文化層的十五處用火痕跡,在灰黃色粉砂土和砂質粘土中出現了被燒結的紅色或者黑褐色的燒結塊。這就說明在連續的歷史階段中遠古人類長期在此用火。同時也說明屬于這一舊石器時代向中石器時代過渡時期的遠古人類已經學會了保存火種,并可能已經掌握了人工取火的方法。因為這十五個用火的痕跡不可能是一把火燃燒了5000年之久。
該現場沒有發現礎洞和礎柱,說明沒有建築物,此時的人類可能是在露天過夜的。傳說中的有巢氏和以女媧為中心的母系社會應該是出現在柿子灘文化之後。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十五處用火遺跡中有三處殘留著砂岩石塊。“石塊大小一致,最大徑大約為10釐米左右”。這應該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火塘”遺跡了。這種火塘的用火形式最終由不斷擴散的移民(民族雛形)將其散播到中國各地。現代的火塘用土坯圍成,入冬生活直到來年春天熄滅。山民們從不用桃樹枝燒火塘,據說桃樹燃燒時冒出的眼對眼睛有害。土坯圍成的火塘應該是夏商時期的創造。依據是在殷墟的安陽河對岸的洹北商城考古發現了最早的土坯砌成的牆壁。但是殷商專門負責製造土坯和建造宮室的“工方”卻是一個夏人的氏族方國。
用火和火塘催生了中國遠古的三大發明:青銅、石灰和陶器。設想:加入上述圍成火塘的大小一致的砂岩,其主要成份是石灰岩,這在山區是非常正常的現象。這些石灰岩經過火塘里的火經久的燃燒就會變成生石灰。這些生石灰在遇到水的時候就變成了白色的熟石灰。可以用來塗抹牆壁,標明記號,塗畫岩畫。
假如這些砂岩不是砂岩而是銅礦石,其主要成份是銅、鐵、錫、鉛或者別的金屬。經過經久的火燒,它們就會融化成為一灘液態的金屬,冷卻後就會成為一塊扁平的金屬板。這塊金屬板的各種成份是隨機的,完全取決于當初銅礦石的成份組成。所以夏商周的青銅器經過檢測以後發現它們的銅錫比例只能是隨機的。不同地點出土的青銅器其金屬配比的比例一定是不相同的。
假如這些火塘邊的砂岩不是砂岩而是陶土。經過燒結以後它們就變成了定型的器物。于是最早的陶器就被創造出來了。
有一個女性部族首領叫女媧,全氏族的人都叫她女媧,有些氏族就叫做媧。有一天天降大雨,沖塌了女媧的居住的窯洞。女媧突然聯想起火塘里那塊扁平的金屬板。于是女媧捉來四肢烏龜,砍掉烏龜的四肢,在已經無法逃走的龜殼上樹立四根原木,將那塊扁平的金屬板壓在四根原木的上端,然後用土掩埋住塌陷的窯洞的頂部。于是一個新的窯洞就建成了。這個故事就叫做女媧補天。它實在不是一個神話,而是這個故事在流傳中被神化了。
各位看官,大家都來認真思考一下。也許山西吉縣的柿子灘會說出更多的遠祖的故事。如果所有的遠古遺跡都開口說話了,我們就得到一部感天動地的中國遠古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