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譯甲骨文471: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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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毌训诂文化 |
分类: 远古史·甲骨文本训 |
甲骨文毌是一個獨體象形字,是一種常用農具的象形。許慎的《說文》將它本義定義為動詞,這不是本義:
《說文》:“毌。穿物持之也。從一橫日。日(两日均為横向)象寶貨之形。讀若冠。”這裡的毌就是貫穿之意,是一個動詞。和上圖的甲骨文毌相比較顯然甲骨文“毌”應該是一個象形造字的名詞。其音訓讀若冠也應該是東漢時的注音,該字的反切上字是口(kǒu),這個字在河南東北部的方言中讀若:kuàn。正是這個方言的發音啟示我破譯出甲骨文毌是一種農具的名稱。
有關這個甲骨文字的本義的破譯,此前的專家學者們也是見解各異。郭沫若釋:“象方盾形”。《甲骨文編》:“象盾形。”徐中舒釋為:“象以丨穿物以便持之。”所有的破譯思路都是認定中間的一豎是把手,而其中的口是什麽我認為他們誰也沒有解釋清楚。
甲骨文毌的本義是我國栽種水稻地區常用的一種農具叫做摜桶。摜桶的主要作用是給收割的水稻脫粒,也可以用來給黃豆等其它農作物脫粒。
在我國農村,掼桶的使用历史很悠久,看來是從殷商之前一直沿用到了上世紀的改革開放之前。所以有水稻種植經驗的人都熟悉它。掼桶是一個侈口的方斗形木桶,大约有一百來斤重,南方農村主要用它在水田中為水稻脱粒。脱粒时用手抓緊稻把对着桶壁使劲掼打,稻粒脱落在桶内。由于摜桶的四邊是四塊木板榫接而成,所以摜桶四角有耳,下面有兩根船形的滑木,人可以拖著它在水田中移動作業。摜桶(注意區別另一種旱地的脫粒農具稻牀)是我國民間傳統的稱呼。甲骨文“毌”是貫、摜、慣的初文。
《說文》:“摜。習也。從手貫聲。《春秋》傳曰:‘摜瀆鬼神’。”
從圖一甲骨文毌的象形造字看,殷商時的摜桶可以是兩人抬著走也可以是兩個人拖著走的,因此可能同時在旱地和水田使用的。這就是上面一豎(木製或竹製的橫擔)的作用。如果這個字的本義是盾牌,造字時完全可以省略中間這一豎。因為這樣的盾牌打起仗來礙手礙腳很不方便。至少這一豎不宜太長。
卜辭:“……毌。弗災周。十二月”(鐵26·1)
卜辭:“辛亥卜。貞:毌其取方。八月”(卜606)單用“方”表示土方。
卜辭:“辛亥卜。妣庚毌”(人3021)
後世漢字貫、摜、慣應由甲骨文毌分化造字產生。
【甲骨文字本義小結】
毌的本義:殷商時的一種農具——摜桶。名詞。 象形造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