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譯甲骨文字至四百二十三:釋“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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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甲骨文每,我們發現它是一個獨體象形字,是一個散髮的女人。看金文小篆的“每”都是如此。不同的是它的本字中可以有兩點,也可以沒有兩點。在《破譯45》中我考證了無兩點的為“女”本義為成年女子泛稱;有兩點的是甲骨文“母”,本義是哺乳期的女子。兩點代表分泌的乳汁。乳汁是哺乳期婦女的代表性生理特徵,造字者以兩滴液體代表。
甲骨文每可以有兩點,也可以沒有兩點就說明這個女人是不是哺乳期婦女對于“每”的造字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她頭髮是散亂的,而且頭髮和身體是連為一體的。
《說文》:“每。草盛上出也。從屮母聲。”這就產生問題了:一是既然是從屮母聲,就說明這個每字在許慎的認為是一個分成兩個意符的會意字而不是獨體象形字了。二是許慎的定義是針對野草而言,而甲骨文、金文、小篆的“每”從造字上看,和野草無關,只和女人有關。
爲什麽甲骨文中一個散髮的女人到了東漢就變成了野草的“草盛上出”了?這個字一百多年來被破譯為漢字“每”對不對呢?如果它可以破譯為漢字“每”,那麼許慎的定義就是引申義了,那麼許慎的這個引申義和甲骨文本義之間是怎樣的聯繫和發展脈絡呢?如果可以破譯為漢字“每”,它的“和女人有關”的本義應該是什麽呢?很多的專家學者甚至認為這個甲骨文“每”可以同音假借為“悔”和“晦”,在卜辭中它真的就可以用作“悔”和“晦”嗎?讓我們從甲骨文每開始。
甲骨文“每”是一個跪坐著的散髮的女子。其上部的曲綫表示披灑的頭髮。女子散髮說明已經到了晚上睡覺的時分,所以這個甲骨文象形字“每”的發音同毀。它的本義就是女人毀開頭髮,準備睡覺的時分。用如名詞為“夜晚”,用如動詞為“過夜”。甲骨文每不從日,因為夜晚太陽早已落山;甲骨文不從月,因為月亮形狀多變,造字上有難度,所以採用了沒有日和月的造字:以女人晚上毀開頭髮代表夜晚和睡覺。所以這個甲骨文字破譯為漢字“每”是符合造字義理的。
那麼爲什麽到了東漢時代“每”的引申義變成了“每。草盛上出也。從屮母聲。”呢?這是因為草盛上出的形象和女人披頭散髮的形象很像,屬于一個比喻的“格式塔”(即本體和喻體具有相同的形狀或形式)。這就是甲骨文“每”的本義和許慎的定義之間內在的發展脈絡。
甲骨文“每”是一個象形造字。許慎的錯誤在于他對甲骨文的無知而割裂了小篆“每”,使其上部為屮(野草),下部為母。但是這樣兩個意符卻無法形成會意,于是許慎就直接將當時“每”字流行的草盛上出的引申義嫁接到了一起。爲了自圓其說,許慎荒唐地將漢字“每”歸入了部首“屮”。以致今天的學生們在《說文》中檢索“每”字時搜竭枯腸,費盡心機。
段注:每“《左傳》輿人誦曰:‘原田每每’杜注:‘晉君美盛。若原田之草每每然’。《魏都賦》‘蘭渚每每’用此。俗改作莓。”于是漢字中又陰錯陽差地多出一個草莓的“莓”字。但是在卜辭中這個“每”卻只使用其本義——女人毀開頭髮,準備睡覺的時分。僅引申為夜或者過夜。此前學者流行一種觀點,說甲骨文“每”可以用作“悔”和“晦”字的同音假借或者初文,所以卜辭中常見的“其每”和“弗每”被解釋為“後悔”和“不後悔”。例如李孝定說:悔“卜辭假每為之。不從心。……卜辭恒言‘其每’‘弗每’均此義也。”這一點我們可以通過“每”在卜辭中的使用進行質疑:
1,卜辭:“每。不雨”(合27310)本條中很明顯不能做“後悔”解釋;
2,卜辭:“甲子卜。亞耳、龍。毋啟。其啟。弗每。佑”(合28021)
3,卜辭:“貞:叀豕逐。無災。弗每”(合28368)既然無災,又“不悔”什麽?
4,卜辭:“戊弜田。其每”(甲3593)
5,卜辭:“弜省盂田。其每”(合28317)兩條中既然是打獵,又沒有原因,後悔什麽?
6,卜辭:“于庭門囗飲。王弗每”(合30285)飲酒作樂,王憑什麼“不悔”?
7,卜辭:“…至…弗每。不雨”(甲641)前置的“弗悔”和“不雨”沒有關係。
上述七例卜辭中的“每”字做“後悔”解釋似是而非。我認為還是應該回到每字的本義上,就是名詞“夜晚”和動詞“過夜”的意思。
1,卜辭:“每。不雨”(合27310)譯為:這一夜,沒有雨。
3,卜辭:“貞:叀豕逐。無災。弗每”(合28368)譯為:這次打野豬,沒有什麽不順利的,所以沒在外過夜。
4,卜辭:“戊弜田。其每”(甲3593)譯為:這次打獵是在外過夜的。
5,卜辭:“弜省盂田。其每”(合28317)譯為:這次巡視并在盂地打獵,在那兒過夜。
6,卜辭:“于庭門囗飲。王弗每”(合30285)譯為:這次王沒有通宵飲酒(沒過夜)。
7,卜辭:“…至…弗每。不雨”(甲641)譯為:沒有過夜,是夜無雨。
8,卜辭:“辛亥卜。今日辛王其田,弗每”(粹988)意為辛王打獵沒有在外過夜。
《甲骨文字典》中還有一例卜辭,其中的“每”被解釋為“母”也屬誤譯:
9,卜辭:“戊申卜。其烄三每”(存2·744)這裡的“三每”就是“三夜”之意。
上述卜辭中的“每”已經形成固定的用法:夜晚或者過夜。在甲骨文中自有一個“晦”字表示農曆每月底月亮不出的那個夜晚(一般為三十,偶有廿九的。)這一本義。我在《破譯409》已經做了考證,儘管這個叫“晦”的夜晚是沒有月亮的,但是在甲骨文造字者心目中,這個夜晚只是月亮“死了”,雖然它死了,但即使它被埋進了墳墓,也應該還有個尸首。更何況幾天以後月亮就“再生”了。所以“晦”的造字中依然採用了晚起的形声造字的方法,说明这个晦字起源较晚。
【甲骨文字本義小結】
每的本義:女子毀開裝束就寢的時分。用如名詞:夜晚;用如動詞:過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