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譯甲骨文字之四百十六:八 遂 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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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八遂别本义文化 |
分类: 远古史·甲骨文本训 |
《說文》:“八。別也。象分別相背之形。”這樣的造字當然是一個最簡化的方法,但是它卻不符合甲骨文造字的原則:象形、會意、或者敘事造字。該字中的兩筆是什麽物體的象形呢?如果許慎的說法成立,這個字就不是象形字,而是會意字。因為它是兩個物體“分別相背之形”。其實這個字是一個象形字,我在《破譯206》中破譯了它:“八的本義:一種遠古人類用來捕捉野獸的極狹窄的隧道、巷道或山間峽谷。”
是“遂”之初文。會意是一頭野豬正奔往“八”,最終是被前方通道的狹窄處卡住而不能動彈。然後是被宰殺并分割。展開說一下,這是一種古老的捕捉野獸和牲畜的土辦法。在眾人的圍捕吆喝聲中,困獸只有向前奔進這個“八”。民間至今有一種宰牛的方法是用刀從牛的后胯與腹部角接觸的凹陷刺斷動脈,使牛血流進而死去。這種最簡單、最有效、最安全的宰牛法應該就是起源于遠古。今天鄉間宰牛採用捆住四蹄,扳倒在地進行屠宰,其方法比起遠古人的捕獸顯得實在笨拙而粗鄙。反觀圖一的甲骨文“八”,可知這個“八”確實是一個象形造字,它是遠古隧道的象形。許慎因為沒有搞清楚其中的原因,又必須尊重世代流傳的“八”是象形字的說法,所以含糊其辭地說“象分別相背之形。”至少他給我們留下了“八”是象形造字的遠古依據。
我認為圖三甲骨文字應該是“別”字。
首先從發音上看,別從重八。八讀音為幫母bá,別讀音為並母bié,兩者均為唇音。而“兆”和“谷”的發音和八、別不同部,差異较大。
其次《說文》之前,別字從冎從刂:
《說文》:“別(本字從冎從刂)。分解也。從冎從刀。”
《說文》:“冎。剔人肉置其骨也。象形頭隆骨也。”可见“别”有“宰割”“肢解”之意。
圖三象形為連續的山谷,將野獸或牲畜趕入狭窄的峡谷目的是爲了卡住它以便分解后或食用或祭祀。在生產力及其低下的遠古時代這種方法不失為一種野蠻而簡單的捕獸方法。但是我認為“別”的本義并不是分解,也不是分別、離別。別字有另一個本義在民間一直流傳至今,但是長期以來都被忽視了,這就是“別針”“別扭”“別腳”“別馬腿”的“別”。這個別的本義正是“固定”、“卡住”、“卡死”的意思。正是段玉裁所考證的“俗謂八部(該字)為古‘別’字。”別為重八,是天然形成的連續的山谷。對于遠古人類生活的意義是用于捕捉野獸。目的是卡住它,以便利宰殺。
再其次,漢字“別”在先秦有“宰割”“肢解”之義。見《淮南子·齊俗訓》:“故聖人裁制物也,猶工匠之斫削鑿枘也,宰庖之切割分別也。”
第四,從甲骨文“谷”的造字可以看到“別”和“谷”的相關性。甲骨文“谷”字正是上從重八(別),下從口。
第五,本字甲骨文和“八”,和“谷”一脈相承,但是其漢字本字與兩字有明顯不同,但是漢字中沒有更為恰當的字可以對應。故從形、音、義三要素取發音和本義相同,確定本字破譯為“別”字較為妥帖。
【甲骨文字本義小結】
別的本義:易于捕獸的山間峽谷。象形字。名詞。引申為動詞:宰殺、切割。后引申為“別針”“別扭”“別腳”“別馬腿”的“別”。
【參考篇目】《破譯153:遂 逐》《破譯206:八 遂》《破譯211: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