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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譯甲骨文字之三百七十六:乍(作)

(2012-01-14 20:05:51)
标签:

甲骨文

本义

今字

文化

分类: 远古史·甲骨文本训

《說文》:“乍。止亡詞也。從亡一。一,有所礙也。”(經段玉裁校正后的定義)

《說文》:“作。起也。從人乍聲。”

比較這兩個字的許氏定義我們知道在東漢時,乍和作發聲是相同的。這兩個字應該是古入聲字,今天江淮方言中這兩個字還是入聲字。雖然在《說文》中有乍和作兩個小篆本字,但是在甲骨文中這兩個字卻是同一個甲骨文字,如圖:

破譯甲骨文字之三百七十六:乍(作)   甲骨文 例四非本字

既然甲骨文系統中只發現這一個本字,那麼“乍”就是“作”的初文無疑了。漢字“作”是在使用中分化產生的形聲字。甲骨文是一字一形一義的,所以例四不是甲骨文“乍”,而是另有其本字和本義的。

這個字徐中舒做了如下破譯:

該字“象作衣之初僅成領襟之形。”而對上圖例四徐中舒解釋為:“象縫紉之線跡。以誇張之線跡置未成之衣上,作衣之意更為顯然。…故甲骨文以作衣會意為作。”《甲骨文字典》然而作衣是否可以解釋通順這個甲骨文字呢?顯然不能。首先以這個圖形來代表作衣可能只有極少數人能懂;其次如徐先生所說是衣之領襟,我們只看到一個類似衣服領子的象形;第三,本字上部的兩個口是敞開的且一高一低,衣服的領襟是不能這樣“作”的。誠如是,則例四的本字只能理解為將衣服領襟縫合起來,這件衣服也就沒法穿了。所以,“乍”本字上部的開口一定有它的道理。甲骨文造字的表意是很準確的。

下面是三條武丁時期的卜辭:

一,“…口貞:洹其乍茲邑,禍…”(續4284

二,“貞:洹弗乍此邑,”(同上)

三,“…卜,爭貞:洹其乍茲邑。[]…”(掇二476

從文中可以看出,“乍”(讀音作)。我根據甲骨文字形理解可能是“起來”或者“漲水”的意思。也有甲骨文專家解作“作”即“建造”的意思。我的認定有一個重要的依據是上面的第一第二條卜辭內容。根據專家意見作“建造”如解釋的話,第一條應該解釋爲“某人卜問,結果是在洹水邊建造城邑,有禍”,這樣的解釋當然是可以的,但是它無法繼續解釋第二條卜辭,因爲第二條卜辭的內容是“弗乍茲邑”,按照上述解釋就是“不建造茲邑”,既然不建造茲邑就根本不需要卜問,從而也就不會出現這樣一條卜辭的記載。卜辭一般是因事問卜。因此可以反證卜辭“乍”的意思不是“建造”,而是今天我們所說的“發作”。

所以我認爲,‘第一條直譯是:某人卜問:(結果是)洹水淹此邑,有禍。第二條直譯爲:某人問卜:洹水不會淹到此邑,(當爲吉)。由于這樣兩條卜辭是出現在同一片龜板上,所以這一次占卜是針對殷墟邊洹河會不會發生水災的一次問卜。“茲邑” 代表殷商目前的居住地,這一點我們在《尚書·盤庚》中已經屢次見到了。

如果是“洹乍”,那麼甲骨文“乍”的本義就應該是“洹河漲水”之意。這個前提對最終確定甲骨文“乍”的本義很重要。我們在卜辭中還看到“乍”的其它用法:

卜辭:“貞:乍大邑于唐土(社也,作者注)”(金611)乍意為建造。

卜辭:“乍冊”(京703)乍意為製作。

卜辭:“…卜。囗。貞:我其祀賓乍帝降若”(粹1113)乍意為連詞“則”。虛詞。

比較上述六條卜辭,我認為其本義還是以“漲水”一說最為原始,最接近造字本義。我注意到甲骨文“乍”實際上是流經殷墟的洹河的走向圖。洹河自上游的善應村流出地面彎彎曲曲,但是總的方向是向東南方的內黃縣流去,在內黃境內的范陽口匯入衛河隨即轉彎向北流向天津入海。甲骨文“乍”因為是洹河的象形,所以兩端沒有封口,因為上游有來水,下游有去處。“乍”的形狀和洹河走勢圖如此吻合說明了什麽?這個“乍”字有沒有“漲水”的含義呢?有的。造字中的兩個平行的“V”字可以代表漲水期的水位線和枯水期的水位線。按照水文學原理,這樣兩條水位線應該是平行的。這樣從河流走勢圖,從兩端不封口,從平行的水位線三點,我認為甲骨文“乍”的造字的本義就應該是“洹河漲水”。而建造房屋也是一個不斷“上漲”的過程,同樣“造冊”也是一個不斷“上漲”的過程。所以它們都是後起義。而甲骨文“乍”字上端的两条平行线代表的是洹河的河床,那么它下端的尾巴代表什么呢?它代表的是卫河在洹河汇入以前的上游段,用单线表示。

乍的本義“上漲”符合上述所引六條卜辭的解釋。需要補充一點,甲骨文虛詞都是有實詞借用的。

卜辭:“…卜。囗。貞:我其祀賓乍帝降若”(粹1113)翻譯為“我祭祀,則上天的帝就會降落人間”。從時間上看先“祀賓”,然後有“帝降”,和河水上漲一樣都是一個時間的過程。“乍”借用作“則”非常貼切。在我國很多的方言中,“乍”“則”發音相同,均為入聲字。

漢字“作”其中的意符“乍”表示的“河水上漲”不是人為的,所以河水上漲和人沒有會意關係,因此後起字“作”是一個形聲字。形聲字是殷商以後出現的造字方法。所以可以肯定在殷商的甲骨文系統中,現在沒有從人的“乍”字,以後也不會發現這個造字。因為這樣的造字方法不符合殷商甲骨文造字的規律性。如果在夏代文字里发现了这个“乍”,那么,夏代的“乍”的造字一定有另一条河流的文化内涵,多半应该是和黄河的西河和南河有关联。

同樣的道理,卜辭中凡是人為的“上漲”義項,今天都應該是寫為“作”。“乍”和“作”的關係是古今字的關係,或者說“乍”是“作”的初文。所以我們就推翻了許慎在《說文》中為這兩個字所下的定義。

按照我們上面的分析,上圖例四的甲骨文字不是“乍”,而是另一個甲骨文本字,待破譯。

【甲骨文字本義小結】

乍的本義:洹河漲水。引申為水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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