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譯甲骨文字之三百六十六: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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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鬼本义文化 |
分类: 远古史·甲骨文本训 |
甲骨文“鬼”採用了這種造字方式頗有講究。上從田(外框有時可以為菱形,該意符實質为從甶省),下從人。例一是泛指的鬼,例二由身體看出是一個女鬼,例三則是一個老年的鬼。這些旨在表明這一個鬼生前是什麽年齡和性別。例如下兩條卜辭因為涉及方國鬼方是泛指,故本字採用了例一的泛指形式:
卜辭:“己酉卜。賓鬼方昜。無禍。五月”(乙6684)其中“鬼”本字同例一。
卜辭:“乙巳卜。賓貞:鬼獲羌。一月”(乙865)
因為鬼都是活人死後變成的,所以甲骨文“鬼”的本字有年齡和性別之分。
“鬼”上從田。在《破譯149:田昱》中考證這個田字格形的“田”是為狩獵野獸而挖掘的陷阱,布下誘餌守候著。狩獵的“狩”就是挖掘好陷阱并看守在陷阱邊等待野獸的入窠。甲骨文“田”只是陷阱表面的象形。所以田這個意符本身有隱藏著或者看不見裏面的含義。再例如甲骨文“矢”有一種變形,如圖
這是一種箭簇被包裹的箭,其用途主要是用于火攻,採用上從田的造字是因為箭簇上包裹了棉花等易燃物所以看不見箭簇。同樣的意符“田”還使用在甲骨文“單”的造字中。讀者不妨自己分析一番。
《說文》:“人所歸為鬼。”這是音訓。段玉裁注曰:“郭注引《尸子》‘古者謂死人為歸人’。《左傳》‘子產曰:鬼有所歸,乃不為厲’。”以歸訓鬼,也是寄託了活人的一種希望。希望在呼喊“鬼”的時候,實際上是在催促它的魂魄“歸”去。
段玉裁按:“魂魄皆生而有之。而字皆從鬼者。魂魄不離形質。而非形質也。形質亡而魂魄存。是人所歸也。故從鬼。”這裡魂魄不離形質的認識論我在後面考證甲骨文“霸”字還要用到它們。
遠古時,人們視死者如生。據清人段玉裁考證“《郊特牲》曰:‘魂氣歸于天。形魄歸于地。’《祭義》曰:‘死必歸土。此之謂鬼’。”說明古人認為人死了以後形體和魄歸入地下而魂氣並未消失,它們歸去了天上的另一個地方。所以《說文》曰“魄。陰神也。”按照這個道理魂就應該是“陽神”也。有神論之轉世投胎之說應該就是指的是氣和魂的轉世。
卜辭:“庚辰卜。貞:多鬼夢。不至禍”(後下3·18)
卜辭:“王占曰:茲鬼鬽”(乙5397)兩例中“鬼”本字均為例三“老鬼”形式。
【甲骨文字本義小結】
鬼的本義:人死以後形質已滅,但是魂魄猶存。名之為鬼。名詞。
【注】本文内容有所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