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譯甲骨文字之三百四十三:是“撤”,不是“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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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徹撤本義撤京文化 |
分类: 远古史·甲骨文本训 |
在現代漢語系統中有兩個同音字:撤和徹。其繁體漢字前者為扌偏旁,後者為彳偏旁。兩個字在漢語中本義是有區別的:
“撤。①除去;免除。②退回;收回。”
“徹。通;透。”
比照這樣兩個同音的漢字,我們來看一個甲骨文字的破譯。這個字就是:
請注意圖中是兩個不同的甲骨文字。例一例三是從鬲從又;例二例四是從鬲從丑。其中的鬲字也大有講究,甲骨文鬲有的上面有兩隻耳朵,有的沒有。依我之見,可以講其中的“鬲”視為倒著的“火盆”。既然食畢,當然要撤除火盆。但是具體落實到上圖的甲骨文字,在破譯中可能會有不同見解。
這個字在過去的甲骨文專家學者的破譯中一直被譯為:徹。因為該字是彳偏旁,所以其本義應該涉及將鬲徹走到另一個地方。專家學者們的破譯也確實是這樣的:
《增訂殷墟書契考釋》:“卒食之徹乃本義。”(羅振玉)
《甲骨文編》:“從丑從鬲。象食畢而徹去之誼。”(P138)
《甲骨文字典》:“鬲為食具,象以手徹去食具之形,會食畢之意。”
但是最早出現本字的《說文》卻沒有“徹去”“徹走”的意思:“徹。通也。從彳從攴從育。”段注似乎費解:“《孟子》曰:‘徹者徹也。’鄭注《論語》曰:‘徹。通也。’為天下通法也。按《詩》‘徹彼桑土。’傳曰:‘裂也。’‘徹我墻屋’曰毀也。‘天命不徹’曰道也。‘徹我疆土’曰治也。各隨文解之。而通字可以隱括。”可見上圖的甲骨文字破譯為“徹”是與其本義不相吻合的。既是現代漢字的《新華字典》中“徹”也沒有“徹走”或“食畢徹去”的含義。于古于今這個甲骨文字都不能破譯為“徹”。
仔細分析上圖這個甲骨文字的造字我們會發現,它有兩種表現形式:例一例三是從鬲從又;例二例四是從鬲從丑。即使我們不考慮“火盆說”,它也應該是兩個甲骨文本字。
一是從鬲從又,本義是食畢將鬲拿走收回;以“又”持“鬲”是也。
二是從鬲從丑,本義是食畢將鬲中的殘渣倒掉。“丑”是“扭”的初文,“扭”意味著將鬲傾覆以倒掉其中的食物殘羹。這就是“除去”和“免除”的本義。
真的是如此巧合,這個甲骨文字的兩個本義正好和現代漢語中的“撤”字的兩個義項嚴絲合縫地吻合上了。所以我認為上圖的甲骨文字應該破譯為漢字:撤。而不是漢字“徹”。
我們用“撤”字代入卜辭,看一看該甲骨文字在卜辭中的用法:
卜辭:“…之日王往于田從撤京。允只麋二雉十七。十月”(佚990)
卜辭:“壬子卜。貞:生從撤京”(寧3·13)這裡兩例“撤京”應該是指殷商舊都。也就是說即使在盤庚遷殷以後,商的都邑沒有變化,但是王宮可能是有遷移的情況。我以為有這樣一種可能:就是撤京是指洹河北岸的洹北商城。從《尚書·盤庚》里我們可以找到這個被盤庚稱之為“此邑”的地方也許就是卜辭中所說的“撤京”。盤庚率萬民以遷,正是
卜辭:“貞:撤示畀土”(外444)
這例卜辭比較好理解。示就是木質的祭祀臺,畀是抬的意思,土即“社”。“撤示畀土”就是祭祀完畢以後撤除整個祭祀的用具。
事實上即使按照今天的理解,從又和從丑也應該是破譯為“扌”偏旁而不是“彳”偏旁。所以無論從字形和本義而言,上圖的甲骨文字都應該是破譯為“撤”。
《論語》:“不撤薑食”轉引自《康熙字典》“撤”條目。說明這個字古已有之。
【甲骨文字本義小結】
撤的本義:除去,收回。引申義:免除。動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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