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譯甲骨文字之三百四十一:易 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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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剔本义易昜敭剃文化 |
分类: 远古史·甲骨文本训 |
這個甲骨文字中也有一隻鳥。所以它的造字從易從攴。所以李孝定認為該字:“……與今‘剔’字通……卜辭‘~(~為該甲骨文字)龜’當假為剔解龜也。解龜以供占卜,即龜策(列)傳所謂‘因以吉日剔取其腹下甲’之意。”轉引自馬如森《殷墟甲骨學》商承祚也持這種觀點,認為是“取龜之意”。我們稱之為“剔龜說”。按照我的觀點就不妨稱之為“剔鳥說”,因為鳥和禽是同類,所以爲了涵蓋後來馴養的家禽,還是叫做“剔禽說”吧。
“剔龜說”的第一個不能自圓其說的問題在于,《史記·龜策列傳》說的很清楚是“剔取其腹下甲”,也就是龜的腹甲。從卜辭甲片看,殷商人占卜一般用的都是龜的腹下甲。因為龜的腹下甲是平板狀,色淺且紋路清晰,所以便于占卜以前鑿出槽洞和圓洞。占卜時的裂痕也很清晰易辨。在平板上刻辭也很方便。
龜背甲是凸起的圓弧形。龜背甲上有棱紋,甲面不平,既不利于鑽鑿槽洞和圓洞,也不利于灼燒和後來的刻辭。所以迄今出土的卜辭甲骨很少有龜背甲,即使有其刻辭字數也鮮見。
所以如果殷商人要用“剔龜”來造這個甲骨文“剔”字,那麼它一定是用平板的龜腹甲作為意符造字而不是如圖二中的類似龜背甲的意符來造這個字。
我認為,圖二中左側的帶有三角的弧形意符和甲骨文“易”中的同樣的意符都可以解作禽,而且是羽毛脫落後的禽。它可以是死的禽,也可以是活的禽;可以是野禽,也可以是家禽——雞鴨鵝等。
確定了這個甲骨文字的左半從易,其右半從攴沒有疑問。但是這個字卻不能破譯為漢字“敭”。 因為這個甲骨文字在卜辭里只有一條,是個孤證:
卜辭:“…貞:囗以~龜…”(福2)其中以“~”代表的本字用漢字“剔”的本義可以解釋通順。但是它卻不是用龜甲作為意符的造字。這是“剔龜說”的第二個不能自圓其說的問題。
將這個甲骨文字破譯為漢字“敭”(發音羊)是缺乏依據的。因為“敭”從“昜”不從“易”。《說文》:“敭。侮也。從攴從昜。昜亦聲。”可見“敭”的造字和本義與圖二的甲骨文都不相通。所以它不能破譯為“敭”。
圖二甲骨文字的右半是攴。“攴”的會意是手持工具。本字中的工具是甲骨文造字的常用的工具符號:亻。這個符號同時還出現在甲骨文的“般”“更”“牧”等造字中。甲骨文“般”的本義是造船,即刳木為舟。用獨木作舟船腔是弧形的;甲骨文“更”本義是修改窯洞或者墳穴,窯洞的頂和墓穴的頂都是弧形的;以此類推,我認為:圖二的甲骨文字是剖開鳥禽的肚子取出內臟的本義。可以破譯作漢字:剔。
除了兩個甲骨文字的例證外,我們看文獻中“剔”的用法。比較典型的是周武王之罪紂的:
《周書·泰誓》:“焚炙忠良,刳剔孕妇。皇天震怒,命我文考,肃将天威,大勋未集。 肆予小子发,以尔友邦冢君,观政于商。”
文中的“刳剔孕妇”就是指商紂王剖開孕婦的肚子取出(“剔”之本義)裏面的胎兒。孕婦的肚子是弧形的,鳥禽的肚子也是弧形的。由此推斷,甲骨文中的工具“亻”是一種刀具。由此推斷,殷商人食用鳥禽時,可能是不食內臟的,因為要“剔除”鳥禽的內臟。
《說文》中沒有收入這個“剔”字。這個甲骨文字的演化軌跡為:剔——剃。這兩個字小篆將其歸入髟部,剔字小篆為上從髟下從剔;剃字小篆為上從髟下從易,寫作鬄。兩字相通,說明其共同的來源應該就是圖二中的甲骨文“剔”。我們看到這些字都是從“易”的,而不是從“昜”的。所以圖二的甲骨文字不能破譯為“敭”(發音羊)。
《說文》:“剔(上從髟下從剔)。剃髮也。”
《說文》:“鬄(即漢字‘剃’)。 髲也。”髲是假髮的意思。就是把頭髮剃掉,帶上特製的假髮的意思。
《說文》:“昜。開也。從日一勿。一曰飛揚。一曰長也。一曰強者眾貌。”段注:“此陰陽正字也。陰陽行而侌昜廢矣。”這就從字源學上看出,圖二的甲骨文字不能破譯為“敭”,因為它的初文是“昜”,本義是和太陽上升有關。
【甲骨文字本義小結】
剔的本義:打開弧形的表面,取出(或修整)裏面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