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譯甲骨文字之二百零九:殷商甲骨文系統無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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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转注考老本义不同文化 |
分类: 远古史·甲骨文本训 |
轉注號稱是中國漢字的“六書”之一。最初的記載見於許慎的《說文解字·十五》,又稱《說文解字敘》。
《説文》:“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五曰轉注。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許慎關於轉注的定義是清楚的,他列舉的轉注的例子也是符合他的定義的。
按照許慎給轉注所下的定義,我的理解相互為轉注的漢字之間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個是“建類一首”,就是同類字其部首是相同的。如考和老。另一個條件是“同意相受”,即兩個互為轉注的字,其本義是完全相同的。如“施。敷也。”“敷。施也。”。
關於轉注,許慎以後的文字學家們一直有爭議。例如江聲就認為“建類一首”是指《說文》中的部首。也就是兩字必須在統一部首內。戴震和段玉裁就認為“轉注即互訓”。即只要可以相互作為注解的同義詞(字)都可以認為是轉注。例如按照段玉裁的观点,《爾雅·釋詁》第一條“始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權輿”這些字相互之間都可以叫做轉注。朱駿聲認為“轉注者。體不改造。引意相受。令長是也。”朱駿聲式的轉注就不包含許慎“建類一首”的前提。但是古文字學界一致公認考、老之間為轉注。
再次強調一點:許慎沒有見過系統的殷商甲骨文字,江聲戴震段玉裁朱駿聲等清代文字學家也沒有見過系統的甲骨文字。因為甲骨文在河南安陽的殷墟被發現是十九世紀末的事情。
現在就讓我們從中國最早的漢字系統——殷商甲骨文系統——入手,從許慎定義的最標準的轉注字——考和老——入手看一看六書中的轉注其實只是一種誤解。
我認為:甲骨文字是一形一字一義的,這兩個字的字形不同,所以其本義一定不同。
比較一下“老”和“考”這兩個甲骨文字。其共同點是主體均為甲骨文“人”字,還有兩個字中的老人都拄著拐杖。不同點一是“老”字中的拐杖較長,有些和老人連為一體。說明老人是手執拐杖的。“考”字中的又短又斜又斷裂,說明老人已經拿不住拐杖或者丟掉拐杖了。
由於這是殷商甲骨文系統中唯一的一例,所以殷商甲骨文系統中沒有轉注。這樣,我就推翻了唯一一例經典的轉注。許慎錯了,所以許慎之後的我們都錯了!
【甲骨文字本義小結】
老的本義:殷商享受養老待遇的拄杖老人。名詞。
考的本義:即將棄杖、翹辮子的老人。大約是在80歲左右。名詞。詳見下篇《破譯210:耋 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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