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傍晚下楼买水果,刚走到楼下的大厅里,就听到几个邻居一片赞叹声,原来是一个很小的孩子跟着哥哥从电梯里走了出来。那孩子短短的头发,利索的黑毛衣和深蓝的裤子,看不出是男是女。但是大人们的喜爱这小孩还是感受到了,我们那些街坊们说:“真袖珍啊!”这小东西竟然呵呵呵地仰头大乐,实在是太可爱了。
我问这孩子的哥哥:“女孩么?”
小哥哥答:“女孩。”
我问:“几岁?”
小哥哥答:“两岁。”
我问:“你妹妹?”
小哥哥答:“是我妹妹。”
我问:“是表妹吧?”
他点头。
我怎么跟个查户口的似的啊。
小男孩想带小妹妹出门,他把自己的外衣脱下来,大概是想给她穿。我对他说:“你这样出去不行,外面冷。”他犹豫了片刻,还是拉开了楼门。他用外衣把小女孩裹起来,把她抱到了门外。虽然这个小男孩在他妹妹面前就像是一个成年人在孩子面前,但他显然没有多少照顾小孩的经验。他把女孩放在门外的台阶上,就不知该怎么办了。
我问他:“你们要去哪?”
男孩说:“五门。”
这个好办,五门就在隔壁。我对他说:“我可以帮你抱她!”
就在我打算学雷锋做好事的时候,那个胡萝卜大的小丫头竟然不让我抱她。她嘻嘻笑着躲开了,蹬蹬蹬地往五门跑。我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对她说:“你快点回家去,你这么可爱,在外面乱走会让人家捡去的!”她一边跑还在一边笑。
这个两岁的女孩真是可爱,简直就像是一件艺术品。我不知道她的家长是否跟我有类似的看法。如果基本国策允许,如果长大之后不需要我帮助她出国留学(那真是不堪重负啊),那我真想再养上这么一个。如果商店里能够买到,那我会数出钱包里所有钢镚买上一打。我一定会让她们过得快乐,长到16岁个个去参加选美,不参加选美的可以出CD,不出CD的可以写书,不想写书还可以去开赛车嘛。不过话说回来,在俺家里从上到下没有人认为我是一个合格的妈妈。我老公早就认定无论多好的孩子都会被我惯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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