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挖爆水管 南充一房产公司老板被拘
(2010-01-01 01: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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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施工爆管 20万人大停水”追踪
施工挖爆水管 南充一房产公司老板被拘
这也是南充因为施工挖爆城市供水管道被行政拘留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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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南充史上最大爆管事件(本报曾连续报道)出现新进展:昨日下午,记者从南充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获悉,南充市佳鑫房产公司因野蛮施工挖爆城市供水管道,造成严重后果,该公司董事长何明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5天。据悉,这是南充有史以来因为施工挖爆城市供水管道的第一人。
野蛮施工挖爆水管 经济损失150万元
去年12月22日下午2时20分左右,南充市镇江东路一施工工地突然发生垮塌,扯断南充最大供水干管南西输水管道。直径1000毫米、总长24米的水管断成四截,导致从南充市政新区到西充县城沿线的20多万人停水。这已是当地发生的第4次因施工引起的爆管事故。
据公安机关调查,南充市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竞拍,购得南充市政新区镇江东路南侧一块土地。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公司找来了无施工资质的赖某进行挖土方施工。在发现可能出现塌方导致供水管道断裂的情况下,佳鑫房产仍要求继续施工,最终酿成重大事故,导致南(充)西(充)输水工程主供水管护坡土方垮塌,主供水管断裂。
据初步估计,此次事故,造成27万吨自来水白白流失,供水抢修工程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50多万元,而给沿线的工厂、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无法估算。目前,物价部门正对损失部门做进一步核算。
房产老总被拘15天 拒绝在处罚书上签字
一月野蛮施工挖断4次供水管,事发后,市民网上发贴,要求严惩无良开发商。南充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市民送水工作,同时对事故原因进入深入调查。公安、安监、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查处。2009年12月30日,何明因损坏公共设施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据透露,警方对何实施拘留,依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据现场人士介绍,办案民警依法向何明宣读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何明表情木然,一直沉默不语,拒绝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下午2时许,何明被送进南充市拘留所。
相关责任人同时挨罚 监理公司被罚30万元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爆管事故现场,事发当时出现的大“水塘”已经干涸。塌方路段东侧的混凝土剪力墙已修好,正在回填泥土。而塌方路段的西侧,用沙袋堆砌的护坡已经修好,“这只是一个临时护坡,还得修护墙”,守在现场的城建监察人员告诉,如果遇到连续雨天,这个临时还会有危险,他们已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公安机关对何明作出处罚的同时,南充市规划和建设局也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南充市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罚款5万元,扣10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四川省华宇监理有限公司处罚30万元,扣3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四川省华宇监理有限公司“香逸湾”项目总监工程师张宏、专监工程师杨森各处罚1万元;对力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罚10万元,扣2分,记入不良记录。同时,对项目经理任刚文、项目总监张宏、监理杨森各扣8分,记入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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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城区一月之内4次野蛮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