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小学生遭同学极端欺辱,大同市官方通报处理决定!
 (2023-09-26 17:51:24)
	
			
					(2023-09-26 17:51:24)		| 标签: 霸凌事件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训诫 | 分类: 法律 | 
面对未成年人欺凌法律该如何惩恶扬善?山西一小学生家长曝光孩子受到同学极端欺辱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大同市官方通报了事情调查处理结果: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小学生赵某某(男,9岁)、晋某某(男,9岁)对同寝室同学孙某某(男,10岁)多次实施辱骂、殴打、欺凌等严重不良行为。因赵某某、晋某某是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赵某某、晋某某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家长被训诫,学校校长被免职。
大同两名9岁学生对同学实施暴力侵害,学校老师和校长,以及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是显而易见的。因而,执法机构对两个孩子家长进行训诫,解除了学校校长的职务,辞退了班主任和生活老师。虽然没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大同市迅速调查作出处理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让人们震惊的是10岁罪左右的孩子竟然发生了如此荒唐的校园暴力事件。9月23日,山西大同一名小学生家长发文求助,其上小学四年级孩子在学校长期遭到两名男同学暴力欺辱,譬如:殴打、不可描述的侮辱行为。孩子不堪受辱在家哭诉想要轻生,被奶奶发现此事得以曝光。大同市官方调查结果表明,确实发生了霸凌事件。事情虽然告一段落,但是人们对中小学未成年人欺凌问题的讨论没有停止。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如何教育不守规矩的学生是大家都在思考的话题。
中小学生霸凌事件屡见不鲜,如何追究法律责任在全世界都是个难题?关键是受害人的身心伤害将是伴随一生的噩梦。很多人认为中小学出现极端霸凌事件是因为现在中小学生早熟,简单地知道不满12周岁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建议将《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降低。但是这种观点遭到专业人士反对,未成年人实施极端不良行为毕竟是少数,不满18周岁的人思想很不成熟,追究刑事责任并不能实现公平正义。比如大同霸凌事件中两名小学生才9岁,追究他们刑事责任也不人道。
一些人认为受害学生没有出现严重的身体伤害情况下,家长没有必要把事情闹大,即便是成年人被殴打,不构成轻伤或者重伤,也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我们不能否认,一个未成年人长期受到同学的暴力殴打和极端侮辱行为,对人格尊严和心理造成的严重伤害。如何惩戒霸凌者,安抚受害者身心是关键。
一些人说了,现在学校和老师也挺难得,学生不好管理,打不得骂不得,学生不管理,老师和学校也没有办法,遇到不明事理的家长,问题学生学校也没有办法。对于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的暴力行为,法律上也没有办法追究刑事责任。现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霸凌者也只能是训诫、责令赔礼道歉,由专门的学校进行矫治教育。大同霸凌事件中,霸凌者最大责任是对其进行专门的矫治教育。霸凌者家长对受害同学赔偿损失。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条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矫治教育措施:(一)予以训诫;(二)责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三)责令具结悔过;(四)责令定期报告活动情况;(五)责令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不得实施特定行为、接触特定人员或者进入特定场所;(六)责令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七)责令参加社会服务活动;(八)责令接受社会观护,由社会组织、有关机构在适当场所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监督和管束;(九)其他适当的矫治教育措施。第四十五条 未成年人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也就是说,对于中小学发生的欺凌事件,法律上很难追究刑事责任。最多也就说对不良行为学生进行训诫、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由专门机构进行矫治教育等。实践中,工读学校是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进行矫治教育的机构。但是,现在不好好上学,家长管不了,学校也难以管理的学生却很少被送到工读学校读书。对于是否对实施刑事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矫治教育,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决定。
为什么高中和大学较少出现霸凌事件?高中和大学阶段,学生基本上是成年人或者已满16周岁,殴打欺凌同学可能涉嫌违法犯罪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同时,高中和大学阶段学生思想更加成熟和理性。中小学霸凌事件出现与老师和学校管理疏漏有一定关系,学校和老师要排查漏洞,及时矫正。中小学老师和司法机关担任的法治副校长要担负其责任,及时发现制止或纠正学生不良行为。对那些确实难以管理的未成年人让家长送到专门教育机构进行矫治教育。
校园暴力的形成根源是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不理性,家长和学校监管不到位。未成年人监护、监管不仅仅是校园课堂时间,还应该关注课后休息时间,放学回家路上时间,以及学生放假时间的监护。未成年人闯祸犯错让人很恼火,正如精神病人侵害他人,法律上追究刑事责任是不可能的,我们不能因为感情愤怒而失去理智,主张对未成年人动用刑罚。中小学学生欺凌现象国内外校园都有发生,但是并没有彻底的解决办法,这与未成年人特殊属性有关,有一点是肯定的,只要学校、家长和社会积极的应对,担负起应有的责任,校园欺凌事件就会较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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