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同居分手要求返还彩礼特斯拉车,女子称赠与行为,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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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社交平台是网恋交友的一种主要形式,有很多男女通过社交平台认识并最终结婚。当然,网恋奔现翻车的情况也不少。网恋后同居的也很多。问题来了,网恋奔现同居过程中财产归属归谁呢?网恋奔现后打算结婚的,然后就同居了,同居后发现并不适合结婚就分手了,这个期间一方出钱购买的房产,汽车算谁的?
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男女同居期间经济往来一般属于消费,除非双方书面合同约定大额消费资金怎么出,算谁的。双方的经济收入也不属于共同财产,一方出钱购买的房产,汽车原则上属于谁出钱是谁的。但是,很多时候男女处于热恋中,或者奔着结婚去的,购买的房产、汽车可能登记双方名字,或者对方名字,这个时候法律上产权登记在谁名下属于谁的,但是出钱一方可能要求归还购房款,或者购车款。
男女同居期间,一方出钱买车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是赠与法律关系呢,还是附条件的婚约财产法律关系行为?一种观点认为,婚前一方出钱给对方买车,买房属于赠与行为。赠与行为已经交付履行是不可收回的;另一种观点是婚前一方出钱给对方买车买房,是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婚前财产购置行为,属于民间的彩礼。如果最终双方没有结婚,这个财产是要返还的。
司法实践中,男女恋爱同居期间发生大额资金转入转出行为,双方又没有书面的合同。分手后,男女一方有以民间借贷为由要求对方还款的,法院有判决要求返还的,有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也有男女一方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对方还款的,法院有判决要求返还的,有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相互间资金使用法律风险较大。
吉林省长春市90后男子,通过网络设计平台邂逅了90后的云南昆明市女子。男子奔赴几千公里与女子见面并同居,为了表达爱意和结婚意愿,男子出资276000元为女子购买了特斯拉汽车,登记在女子名下。同居一年后双方闹矛盾分手,男子要求返还购车款,女子说是赠与不予返还,法院判决返还92000元,判决结果有些争议。
2020年3月底,长春市90后男子朱某春(化名)与云南昆明市女子晋某某在社交平台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 2021年4月底双方见面确定恋爱关系。晋某某离婚带一个儿子,朱某春从小跟着母亲朱某某长大,单亲家庭也不在乎,晋某某离婚带一个孩子。2021年5月,朱某春从长春市到昆明市晋某某家中同居生活。
在此期间,朱某春母亲朱某某知道晋某某是离异,不同意朱某春与晋某某的恋爱关系,并在微信上将朱某春拉黑断绝其经济支持,朱某春一直处于无工作状态,也无任何生活来源,其居住、生活、出行等一切开销均主要依赖答辩人晋某某。2021年10月,朱某春与恋爱5个月左右的晋某某准备结婚,因为相处时间较短,朱某春作为男方,出于向女方表示结婚的意愿以及诚意,遂提出要给晋某某购买一辆特斯拉轿车,计划先凑钱支付购车首付,后自己开滴滴车挣钱还贷款、承担二人生活开支。
2021年10月8日朱某春前往特斯拉4S店订购一辆特斯拉牌汽车,交纳定金1000元。但在办理贷款过程中,朱某春及晋某某均不符合贷款条件,由于其缴纳了购车定金,提车日将近,朱某春遂与其母亲朱某某商量,由母亲朱某某出资购买这辆车登记在晋某某名下,当作二人即将结婚男方父母给女方的彩礼。
朱某某当时考虑到儿子与晋某某已经有了确定结婚的打算,便同意了儿子的请求。2021年12月20日,朱某某凑钱后向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昆明)有限公司转账付款275000元,购买了一辆特斯拉牌汽车(车架号:MN5647),车辆产权登记于晋某某名下。2021年12月28日,朱某春与晋某某于签订赠与合同,将车牌云AD1MN6特斯拉汽车无偿赠与晋某某。
购车后,晋某某与朱某春感情出现多次矛盾,二人多次发生激烈争吵及肢体冲突,多次通过报警由派出所出面调解。2022年4月初,朱某春再次与晋某某发生激烈的矛盾冲突,其后提出分手。朱某春和朱某某要求晋某某返还其作为彩礼赠与给晋某某的车辆, 当地法院以“婚约财产纠纷”立案。
晋某某辩称:法院定性为婚约财产纠纷是错误的,案件性质应当为赠与合同纠纷。晋某某与朱某春在恋爱期间,朱某春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晋某某,晋某某也接受该赠与,并发生了车辆权属的转移,赠与合同已经完全履行完毕。朱某春与晋某某分手等均不属实。真实情况是,朱某春曾经多次殴打晋某某并将其打伤,晋某某报警求助多达十余次,派出所对朱某春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后朱某春吃安眠药自杀,警方通知其母亲朱某某。虽然晋某某与朱某春会发生口角、争吵,但截至现在为止晋某某与朱某春是恋人关系,也经常联系。
法院认为:朱某春与晋某某为恋人关系,朱某春为缔结婚姻以及为婚后的生活打算,购买汽车,意欲今后将车辆从事滴滴载客工作,应当认定为结婚组成家庭而实施的赠与行为。为了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礼金、贵重首饰、以及车辆、房产等价值较大的财物,应当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彩礼的性质。
朱某春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虽然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但是考虑到已经共同生活在一起,而且车辆在双方实际共同生活中存在消耗或者价值贬损的情况,共同生活期间主要生活费用是晋某某承担等因素考虑,本着公序良俗、诚实守信的原则,酌情判决晋某某退还车辆购买价值三分之一的折价款。2022年7月27日,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判决:晋某某返还购买特斯拉车辆价值的三分之一的折价款项人民币92000元。
一审判决后,朱某春和晋某某均没有上诉。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但是这个判决结果法院是参照了婚姻期间财产分割的情形作了处理。一般来说,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男女分手发生财产争议是风险自担的性质。2021年12月20日买的车,朱某春起诉时间才几个月,276000元的车贬值速度不应该那么快。一些人感觉法院判决返还车价三分之一的价款不公平。
法律上讲法院判决返还价款没有问题。朱某春要求返还特斯拉车辆行不通,车辆产权登记在晋某某名下,权属属于晋某某。由于婚前赠与购车款属于附结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不结婚赠与条件不成就,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上是支持的。如果说婚前买车登记在朱某春名下,然后车辆过户到晋某某名下,朱某春要求返还车辆没有问题。但是,车辆产权直接登记在晋某某名下,朱某春的购车款就变成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有人说,双方签订有赠与合同,为何不以赠与合同立案,要求撤销赠与车辆呢?民事诉讼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原告以什么案由起诉时法院就立什么案由。可能朱某春一方认为根据最高法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要求返还婚前彩礼更容易成功。实际上,完全可以以撤销赠与合同立案诉讼的。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可以要求撤销的。
这件事情女方带有一个孩子,一直坚称双方没有分手,还经常联系。也许经过此次诉讼,男子又回心转意,双方结婚了。毕竟男子单亲家庭,当初母亲凑足276000元为其结婚买车也不容易,折腾不起。恋爱同居要谨慎,同居期间大额财产问题要约定清楚,避免将来引起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