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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男子姓名被冒用为法定代表人,公司不应诉,法院判决意外

(2022-08-25 12:39:23)
标签:

冒用姓名

姓名权

法定代表人

登记注册

分类: 法律

人们常说姓名是一个人的称号,但是姓名与人身权结合就产生了很多法律权益。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自然人可以随父姓或者母姓,或者抚养人的姓氏。人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说的是一个人出生父母是无法选择的。当姓名和财产权益结合起来时便有了丰富内容。辽宁男子姓名被冒用为法定代表人,公司不应诉,法院判决意外


一个人的姓名往往和外在形象,身体素质,知识能力,职业等结合在一起形成知名度。姓名有了知名度就容易带来经济利益。冒用他人姓名是侵权行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法律责任。社会上一些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不仅侵犯了被顶替者的姓名权,同时侵犯了受教育权。一些商家冒用名人的名字申请注册商标,或者使用名人名字注册公司引人误解谋取商业利益,都是侵犯姓名权的行为。

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有的企业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只是挂个名,并没有参与企业经营活动,只是把身份证借给熟人朋友去注册了一个公司。真正投资的人不愿意承担经营风险,或者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抛头露面,使用他人身份证姓名去注册公司,公司的章程,股东协议,签名都不是被借用身份证人的签名。一旦出现经营不善亏损,或者违法经营行为,实际投资人容易逃避法律责任。

辽宁辽阳的90后男子发现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用了自己名字,但是公司并不是其开办的,于是就起诉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然而,最终辽阳市中级法院却驳回了男子的诉讼请求。很多人纳闷,本人都起诉要求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了为何法院不支持呢?

辽宁省辽阳市90后男子杨某某向法院起诉称,辽阳BN傢俬广场有限公司侵犯其姓名权,使用杨某某名字登记为法定代表人。2016413日,BN公司没有经过杨某某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为杨某某。该公司用于登记注册的文件中的签名并非本人所为,杨某某从未知晓该公司成立及其成为法人代表的任何事宜,直到近期杨某某才知晓此事。该公司的行为显然属于对杨某某姓名的冒用,构成对杨某某姓名权的侵犯。要求BN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媒体公告,恢复杨某某名誉,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

诡异的是辽阳BN傢俬广场有限公司没有应诉,也没有向法院提交答辩意见,就像没有收到法院传票一样。

根据BN公司企业机读档案显示,BN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为杨某某。根据BN公司工商档案显示,BN公司于2016328日申请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某某变更为杨某某。起诉后,杨某某申请对BN公司工商档案中《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处的杨某某是否为本人书写进行司法鉴定。

2022223日,辽宁某司法鉴定所出具《终止鉴定告知书》:……要求对2016328日《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和2016328日《法定代表人信息》中杨某某的签名字迹是否杨某某本人书写进行司法鉴定,因现有样本不足,致使鉴定工作无法进行。本所决定终止鉴定,将该案退回。

法院认为,杨某某主张BN公司未经其同意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其本人,并申请司法鉴定,现鉴定机构因比对样本不足将鉴定退回,杨某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法院判决:驳回杨某某的诉讼请求。

杨某某坚持姓名被BN公司冒用,一审没有搞清楚事实错误判断。 杨某某上诉称之所以姓名被冒用,登记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因为杨某某曾在该公司应聘员工,工作过一段时间。杨某某曾在一审中申请调取该企业工商内档中杨某某的签名,但杨某某因为文化较低,仅能找到一份为供电公司用电情况告知服务协议书,及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份,上面有杨某某的签字。鉴定机构认为鉴定材料少并没有做出笔迹鉴定结论。辽宁男子姓名被冒用为法定代表人,公司不应诉,法院判决意外


辽阳中院认为,杨某某认可其曾在BN公司工作,其主张仅在BN公司工作几天即被辞退,姓名是被冒用,对上述事实,杨某某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杨某某没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主张,一审法院未支持其诉讼请求,并无不当。202289日,辽阳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杨某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驳回上诉。

真是活久见,杨某某姓名被冒用一百张嘴说不清楚,法院愣是不认可其姓名被公司冒用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的事实。这就像一些机构要求办事人证明我爸是我爸的问题,名字被冒用了还无法纠正。涉事公司玩鸵鸟策略,躲起来不应诉就胜诉了。虽然,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对于那些故意不应诉的被告或者当事人应当改变这种规则,否则,只要被告不应诉,不出庭,纯粹让原告举证,会造成举证不能。

但是,话又说回来,BN公司不应诉也许是杨某某自己故意做的局,公司违法经营或者负债较多,为了逃避责任故意诉讼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逃避责任。如果杨某某所述是真实情况,BN公司2016年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时的签名鉴定,因为当时杨某某手写文字材料较少无法进行比对,杨某某姓名难道就要用于被冒用下去吗?

如果说BN公司一直在经营中,日常向监管机构和税务机关,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等少不了法定代表人签名报送材料。杨某某如果真的是被冒名的法定代表人,报送材料上的签名肯定不是本人签发的。杨某某可以向这些地方发函说明情况,向公司登记注册机关说明情况要求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这涉及公司诚信经营的大问题,不是真正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涉及欺诈行为问题,监管机构应该会依法处理的。

出借身份证给他人注册公司需谨慎,公司注册登记过程中,允许代理办理相关手续,而代理机构很多时候手续不严谨,替人签名委托的事情比较常见。看似出借身份证挂名办了个公司,有时候投资人给了点好处,但是,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负债,或者从事违法行为,比如对外借贷,合同诈骗,债权人起诉公司或者连带公司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跑路,身份证出借人不但面临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严重时,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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