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人命加“免死牌”令醉驾者忏悔了吗?

标签:
酒害人民图片网雨刮器酒精张明宝南京杂谈 |
分类: 吐鲠集 |
朱方清
“我认为法庭判决是公正的,对我犯下的大错我是非常忏悔,我对不起受害人,对不起他们的家属。从我内心来说,因为我一时的自信(自信酒后驾驶不会出事情),因为我的过失,给社会、给受害人家属带来了这么大的灾难,请媒体替我向受害者家属说声对不起,非常对不起大家。”
“我恨不得跪下来求他们饶恕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跟他们也无怨无仇,只是我太自信了,太疏忽了,造成他们整个家庭的这种灭顶之灾,我深表忏悔。”
以上,是南京醉驾案庭审后,被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张明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态(详见12月24日《扬子晚报》)。这起一度被坊间议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典型案件,其判决结果再次引发各方热议。而作为被告的张明宝的反应,则更令万众瞩目与期待。5条鲜活的生命,外加一张“免死牌”,能够换来他的真心忏悔吗?
令人震憾又无语的是,虽然在惨烈的罪恶事实面前,法院方面仍然充分认定了张明宝“认罪态度较好”等从轻情节,并坚决恪守了“慎用死刑”的审判原则,判处无期本身就包含了“法外开恩”的成分,对此张明宝应该心领神会、更知感恩与忏悔才是。但从他判决后发表的言论中,我们却看不到多少忏悔的诚意,反倒充斥着伪善、狡辨和为自己开脱责任,这才是最可怕且可悲的。
请留意这几句中的关键词:“对我犯下的大错我是非常忏悔”,“因为我一时的自信(自信酒后驾驶不会出事情),因为我的过失”,“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只是我太自信了,太疏忽了”事已至此,张明宝仍然认为自己只是犯错、过失、太自信、非故意、太疏忽,看不出半点他“认罪”和“伏法”的态度。于是乎忏悔,也只能推断为死刑意外豁免后的窃喜的流露,亦或根本就只是他脱口而出的一句废话而已。
说张明宝没有忏悔之心,还有更为关键的佐证。请看他与记者的另一段对话——
记者:当天在下雨,你没开雨刮器也没系安全带,你真的一点主观故意都没有吗?
张明宝:当时酒精起作用了,我忽视了。要是不喝酒的话,下雨开雨刮器,上车系安全带这是最起码的常识。喝完酒刚站起来酒精还没起作用,开了一段路后酒精往大脑冲了,就机械般地把车门打开。
记者:检察官认为,你一撞二撞后并没有刹车也没有减速,而是加速行驶,你当时为什么不停下来?
张明宝:我那个时候酒精已经起作用了,大脑糊涂了,车子在动,脑子一点意识也没有,就感觉碰到什么东西就打方向。
记者:你已经不是第一次酒后驾驶了,而是多次酒后上路,庭审时你的车子有很多违章。你的律师在一审时也说,就是因为多次酒驾都没事,你才盲目自信地酒后开车上路的,是这样的吗?
张明宝:我一般酒后开车是在门口的饭店,靠家近,有什么应酬我一般都带到家附近,所以很自信,没出过事。我酒喝好了以后,一般开车还就是特别小心,以前没出过交通事故。这次主要喝的是混合酒,这次酒的原因我回来自己想,酒量是超了,但是杨梅酒害的我,混合酒害的我,我要是不喝那个杨梅酒也许就没事了。
听听,酒后开车撞死5人的张明宝,在他看来自己简直就是个“无辜者”!混合酒害了他,要是不喝那个杨梅酒改喝别的单一品种的酒兴许就没事了;是酒精害他大脑昏馈不开雨刮器,不系安全带,撞人了也不踩刹车,不减速,说白了“都是酒精惹的祸”,所以他不存在主观故意,所以他管这叫“过失”;他甚至可以大言不惭地曝晒昔日多次酒后驾车、很多违章“没出过事”的“辉煌”,“每次酒喝好了以后,一般开车还就是特别小心”,很自信,很靠谱,所以这次自然只是“太疏忽”,“不小心”才犯下“大错”。
由此观之,南京醉驾案判决后,作为被告的张明宝并未真心认罪,真心忏悔。这从一个侧面也说明,刑罚对于犯罪分子的惩戒与改造功能,目前在张明宝身上并未得到应有的体现。如果此说成立,那么被判无期的张明宝未来的服刑表现,同样值得公众关注。而社会围绕同类案件的量刑尺度以及如何从根本上治理酒驾等问题,恐怕仍有深入探讨的必要。
愿我们的身边,少一些这样人为制造的惨烈场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