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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散漫集 |
朱方清
11月27日,歌手臧天朔涉嫌聚众斗殴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臧天朔被判有期徒刑6年。由于其此前已被拘留一年,因而将被关押至2014年。该案家属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不会上诉。(据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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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天朔被判入狱,与其在北京开酒吧时雇用的一批以东北人为主的势力团伙制造的凶案有关。2003年,廊坊火车站广场发生一起聚众斗殴事件。当时在廊坊开办酒吧的孙某与合伙人发生利益冲突,从北京找来一批东北人,与对方在廊坊火车站发生火拼,造成一人死亡,而那批东北人背后的老板便是臧天朔。此外,在北京市通州区武夷花园发生的一起斗殴事件,幕后人物也是臧天朔。公安部门随后对多起案件进行并案调查,初步调查出一个以臧天朔为首的势力团伙。
作为中国流行乐坛上实力派的代表人物之一,臧天朔在上世纪80年代末以玩摇滚起家,至今他和他的音乐作品仍拥有大批拥趸。那首脍炙人口的《朋友》,更让臧天朔成为大家的朋友。圈里人都习惯地称他“小臧”。这个小臧本不求外表包装,只重音乐本身的内涵,肥胖、其貌不扬是他的商标。同时小臧侠气、仗义、能喝酒、信佛,外形粗犷豪爽,自称是个“糙老爷们儿”,于是有传媒称他作“臧爷天朔”,更有报纸在头条显著位置赫然登出《要嫁就嫁臧天朔》。
如上可见,藏天朔具有典型的中国北方男人的性格,尤其当出生北京的他结识一帮东北朋友后,其豪侠仗义的秉性更是彰显到极致,终于酿出祸端。这一点,从聚众斗殴案的以下几处关键环节中,即能窥见一斑——
1、2002年10月,臧天朔认识了东北人孙宝和(已判决),后者曾在东北、云南等地经营酒吧迪厅,熟悉酒吧经营和装修设计。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在河北廊坊共同开办朋友迪吧。双方最终签订《合作协议》:臧天朔以房屋租金12万元和他的无形资产作为投资,孙宝和则负责投资酒吧的内外装修和设备购置,股份三七开。
2、臧天朔于2002年底聘用东北人吕长春(已判决)迪吧日常负责的总经理。而就在2002年4月份,吕长春参与了两个团伙为争抢北京市朝阳区西直河附近的土坑卸土权的一场百人聚众斗殴事件。
3、2003年6月20日晚,与藏天朔生意合作解体的孙宝和因利益之争,与吕长春在电话中互相辱骂并约定双方纠集人员见面。随后,吕长春找到身在北京的臧天朔,与臧商议并在臧的授意下,纠集近百人持砍刀、铁管、木棍等凶器驾车来到河北省廊坊市火车站广场与孙宝和带领的二十余人发生械斗。在械斗中,孙宝和一方的孟龙被钝器击打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4、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后,吕长春即将有关情况告知臧天朔并潜逃。2004年至2005年间,在回到北京的吕长春的要求下,臧天朔将自己母亲名下的北京市朝阳区某处的房屋提供给吕居住。
纵观整个事态可以看出,藏天朔与东北人很是投缘,或合伙做生意,或委以重任,组织斗殴也是一拍即合,毫不含糊。甚至东北兄弟被通缉,他也肯于提供居住点。很显然,藏天朔作为经营实体的法人,固然有为维护自身利益与人斗狠的考量,但其骨子里的江湖义气、大哥派头,不能不说是他甘当这一切的幕后指使的又一重要动力。而这个动力,无形中把他推出了法律的底线,为日后付出沉重代价埋下了伏笔。
似乎可以说,藏天朔与他的那些东北兄弟,曾经互相认同,互相欣赏,互相影响,甚至彼此同化。他们本来怀惴着美好的愿望,很想做出一番事情,但由于惟一缺少了法律这根弦,结果使得大家一起迷失了方向,只落个一起身陷囹圄的下场。真是可悲亦可叹也!
而今,不知道铁窗下的藏天朔,将怎样看待他的那些东北故交。而那些东北兄弟,又该怎样回味他们的昔日“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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