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武汉可作为房地产管理与发展范式进行全国推广。然而除了居住保障用房政策偶露峥嵘外,武汉除了因为广泛的消费群体导致房子还在持续外卖,重笔之伏全在于当家的论证不足,政绩追求,不然,大武汉理应获得更为良好的城市发展,在房地产领域更可独树一帜。
近六年来,武汉先后提出并正在实施建设的计有南湖新城、后湖新城、东湖新城、武汉新区、外加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每个新城都打造同样的模式:大规模居住、城市绿化、中心绿地、公园、市政建设;每个新区都加入诸如制造基地或**流基地或%%中心之类。大有大麻雀之嫌。
这有什么不好?一是建制上成为一个农村集镇的做法,既有居住要求,又来个商务要求,还有市政投入与就业及经济实体进入等附加因素。如此,既缩小了居住人群的选择面,又花费大量精力、财力、人力与物力,得不尝失。
正规的选择应该从工业区、商务区、居住区方面进行人口分流,并围绕人口分流进行交通建设。任何大城市的发展都需要外来人口、外地资金、国际投资。现在的做法除沌口经济区/东湖开发区综合功能及各方面建设比较理想外,整体给人以乱与繁荣并存的感觉。从房地产开发看,形成了穷富不分,高低不分,繁荣与贫瘠同在的开发态势,既不利于房价层次形成,又增加了低端普通住宅开发压力。
象张公堤沿线从常青到滨江,本来可以形成非常高级的居住区,但一忽儿是居住地,一忽儿是集合市场,一忽儿又是大片住区,一忽而还搞什么摩尔。
要让武汉的房地产规范发展,还须找出一个卫星城之类的大规模居住区,并且与城市未来交通规划挂钩,疏通主城及内城的居住需求。武汉城市群及武汉重镇的地位都决定了购房人群的广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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