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去库存成2016年房地产市场的新期待,于是有一种呼吁“降房价”实现去库存目标的声音。笔者认为,此等发声是缺少对住宅市场规律了解,对商品房的商品属性缺少深入思考的结果。用降价对应去库存不符合实际操作法,无益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去库存与新市民相对应,是有供应量、扩需求量的重要的市场活跃因素,也是由供大于需这种不平衡市场发展到供需新平衡市场的必要举措。
去库存大体有两个方向即出售与出租,有两个市场即销售市场与租赁市场。因此,如有更多新市民的加入城镇社会,他们必然根据自己持有原有宅基地及口袋里的“钱”来决定进城方式。而库存持有者也会根据市场判断决定出售和出租行为。这样市场会有几种现象或市场稳定的理由:
1.放开限购或没限购的区域,有钱人低位多购房,试图进入二手房市场或租赁市场,形成新供给,根据行情或租或售,灵活配置“家财”,获取财产收入。
2.新市民的诱惑力在于脱离“农口”,成新市民也是有梯队的,早期农民工懂城市经济,有稳定工作,有一定积蓄,能率先入城。而带着“地票”入城的新市民等待的是有刺激的政策支持,还有城市扩充而拆迁入城的新市民。
3.还有许多新市民,初创业,因收入、就业不稳等因素,对租房感兴趣,有可能进入租赁市场寻找自己的安居。
4.改善型需求刺激了商品房市场的价格坚挺,刺激了二手商品房市场的价格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水平。形成两个市场互为参照,互为牵扯,呈互联互动之势。
5.商品房交易周期为商品类交易之特殊长周期,更依赖宏观政策,产业政策,人口政策,金融政策支撑。政策如以降房价刺激去库存,不符合宏观经济健康的大局,更不是推进城镇化的科学手段。
6.新市民进城不会一夜之间消化掉近7万亿平方米的库存,也不能指望形成没有库存的需大于供的新供需失衡,更不能致使房价再暴涨。去库存不是通过降房价追求零库存,又形成房价暴涨这样的新市场畸形和不正常的商品房与资本之间转换。
7.库存是供需市场的“水库”,既不能“枯干”,也不能因满而肆“溢”。这是一个量的平衡与失衡问题,而不是价格高低这样一个表皮问题。
8.去库存的关键问题是如何保持量的积累程度问题,绝不是不要库存,也不是急于降房价问题。是增量新市民的需求,消化溢满的住房库存,绝不能开闸放水造成供给侧市场恐慌。
9.去库存需要库存分流。一要让有钱人买多套房转化成保值增值的“小库存”。二要鼓励租赁市场把库存量转化成新形式的供给量。三要培育二手房市场拉长市场供需链条。四要通过金融手段撬动交易活动复苏。
10.去库存不可由打压投资投机转为给新市民“打激素”,更不可通过压价控价来满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一方面要对房价有支撑,另一方面要对多种住房需求有疏导,有呵护。
总上,通过降房价以求化解库存,是愚蠢的办法,是摧毁一二手房市场、租赁市场这个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房地产市场体系的下下手段。房价暴涨与房价下跌同样伤及市场健康,同样是市场畸形与失灵的表现。
目前,有媒体或预测家们呼吁、期盼、预测房价下跌方可去库存,是短视的眼光及思维方式使然,市场走势绝不是谁的主观臆断所能左右得了的。
千万别以为鼓励去库存,就是要降房价,也不要认为把鼓励新市民购房看成是消灭库存,同时,也要知道新市民不是高收入群体,更不是城市房地产市场的购房大军,城市化是产业布局,市场发育的渐进过程,高库存是短暂的现象,有库存是常态,库存不是洪水猛兽,降房价更不是消化过高库存的关键。
可以预测去库存是市场量的变化,供需结构的变化及价格变动是区域市场特征决定的,而认定去库存过程预期房价上涨或下降是心理和感受的结果。房价只是市场多因素联动的最后一个因素,绝不是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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