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宅类地产也应“限购”
住宅限购,非住宅不限购。似乎是目前房产市场的政策性“界线”,似乎让人感觉投资投机非住宅类商品房正当时。过去由于非住宅题量大投资投机的市场环境不成熟,供给与需求有针对性、特殊性,中间商还没有找到炒作的基点,随着多年住宅市场交易的经验,投资投机资金已经关注非住宅的炒作,应该说住宅市场因为限购而平稳,供需交易有效性凸显。非住宅类地产如果紧步商品住宅市场暴涨的后尘,真正的通胀或经济萧条就不可避免。
众所周知,住宅市场的限购政策,一是限定数量,既二套房以内享受政策优惠,以上限购;二是定性,既鼓励刚需,限制投资投机需求。
如果对非住宅市场交易没有划定边际,一定会影响实体经济和宏观经济的运转。因此,非住宅类地产也应实行限购。这种限购不是量的限制,而是通过产业导向对购置者设定规则,对进入市场的“身份”进行审定和限制。否则,投资投机炒作者一旦进入非住宅市场,将引发产业链条的一系列问题。所以,对非住宅市场不是数量限购而是定性限购,比如,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公司、团体方可购置与法人“相符”商品房,自然人不得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再比如购买非住宅者必须有纳税资格而且一定年限不纳税(优惠税率、国家鼓励的孵化企业除外)可在出售房产时候抵扣定额税款等。
非住宅市场的市场交易规则不同于商品住宅市场规则,如果决策者等到非住宅类市场出现秩序问题再定规则,社会应该有问责机制。
非住宅类地产市场不应该是“自由市场”也应“限购”,更应该“排队”,谁创税能力强,谁的产业前景好谁可以享受优惠购买的政策,在需求市场投资投机非住宅应该有所限制,投资投机非住宅供给市场应该有所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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