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周杰伦,恶俗“明星脸”
(2008-09-04 11:04:46)
标签:
山寨恶俗假明星周杰伦杂谈 |
分类: 时事 |
文/韩浩月
广告开头,几个小妹妹问“周杰伦”:“周哥哥,学技术找哪所学校好?”假周杰伦模仿真周杰伦的动作和声音回答:“奔幸福大道,到××技工学校。”——这是某电视台播出的新版“山寨明星代言人”广告,据悉,这版“周杰伦”是第二版,之前 “F4”、“周华健”、第一版“周杰伦”已经亮过相了。(9月2日《重庆晚报》)
在网上看到这条广告的视频,不得不承认,这个冒牌“周杰伦”举手投足间和真正的周杰伦相像度实在很高,用惟妙惟肖来形容是不过分的。电视综艺节目曾流行过一阵子模仿“明星脸”,参加者不仅要长得像,而且唱歌要像,动作要像,最好性格也像,这样才会赢得评委给出的高分,不过后来类似的节目越搞越恶俗,现在已经基本没什么观众了。
没想到那些沉沦民间的“明星脸”们否极泰来,在另一块“阵地”上找到了用武之地。媒体将他们称为“山寨明星代言人”不无道理,因为他们和眼下正在火爆的“山寨机”有着两个最为重要的相似之处:高仿真、低价格。对于那些急于拓展市场又囊中羞涩的企业而言,选择“山寨明星”当代言人,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但坦白说,我在“欣赏”这条广告的时候,只顾注意“明星”的演技去了,对他所广告的内容没留下什么印象。也就是说,“山寨明星广告”的娱乐价值是要大于它的传播价值的。也许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广告雇主们在做出选择“山寨明星”当代言人的“重要决定”同时,也学习了“恒源祥”式的广告轰炸法则……在网络时代,“恶俗”乘以2总是能吸引到一些眼球的,网民们纷纷表示,自己被“雷”着了,按照广告中的“人海战术”理论,总会有人记得广告主旨的,于是,效益便产生了。
正牌明星代言费用少则几十上百万,多则高达上千万,小企业想邀请他们作代言,少说也要再奋斗几年十几年。而选择“山寨明星”性价比却很高,报道说,某企业请“长春刘翔”拍广告,只2000元就搞定了,蛮符合“多、快、好、省”的商业宣传投入原则。只是,透过这种行为的娱乐元素表面,也隐隐感觉到有很多令人不吐不快的东西存在。
比如,这些“山寨明星”是不是伤害了正版明星的正当权益?明星们在商业社会虽然收入高、赚钱容易,但毕竟“物有所值”,其获得的报酬是双向选择的结果,说白了就是合法的劳动所得。“山寨明星”的出场虽然不至于给明星的收入带来明显的损害,但对明星的形象会有潜在的影响,很难说在看多了“假明星”的表演之后,会不会在看到真明星后会感觉到怪怪的。
再者,“山寨明星”代言的机构或者产品是不是涉嫌不正当竞争?众所周知,山寨机中有很多是没有获得生产许可证而进行生产和销售的,它们挤垮了很多国产手机厂家,也让国外手机品牌头痛不已。而请“山寨明星”代言的企业,只要有合法的注册手续,经营得当,则很难界定他们是在进行不正当竞争,如果恰巧他们的服务或者产品质量还不错的话,没准人们还要感谢“山寨明星”们的推荐。
已经有律师认定,“山寨明星”本身并不侵权。但如同山寨机迟早要从市场上消失一样,“山寨明星”也只能是昙花一现,重视品牌塑造、有远见的企业,不会采取这种非常规的、短视的手段来进行推销。而理智成熟的消费者,也不会轻信“山寨明星”的胡言乱语。所以,对“山寨明星广告”不妨一笑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