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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资助画家被“套”,破解“执行难”要拿出力度!

(2017-08-18 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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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商人资助画家被“套”,破解“执行难”要拿出力度!

乔志峰

这年头,有些现实中发生的事儿,远比小说中的情节更有想象力、远比戏剧中的冲突更加曲折离奇,令人拍案惊奇。比如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等媒体的这个新闻——11年前,商人张明与画家刘国新签订了一份《资助创作协议》,最终引发民事诉讼。如今张明虽然赢了官司,却深陷执行难困境。

商人资助画家被“套”,破解“执行难”要拿出力度!

​事情是这样的:北京有个叫刘国新的画家,跟上海商人张明两人的妻子是大学同学。2006年,张明第一次到刘国新的家,发现刘住在20多平方米的房屋里,四处堆满了画作和书籍,除了简单的家具,连张床都没有,夫妻二人只能挤在沙发上睡觉,生活非常拮据。刘国新请求张明资助他画画,张明就答应了。张明投资1000万元包下了他10年画作。在这10年间,刘国新的义务是每年为他创作2幅大画,5幅小画。

为此,他们专门签订了一份从2007年1月1日起到2017年1月1日止,为期10年的《资助创作协议》,协议规定张明投资的1000万元中,拿出500万元购买房子作为刘国新的画室,50万元作为房子的装修费,其余450万元按照每年45万元支付给刘国新,但刘国新应该同时支付相应的画作。双方约定,10年期满后,只要刘国新不违约,房子就可以过户给他。

但情况在2009年开始发生变化。张明称,刘国新连续两年违约,没有按期给他提供画作,他决定在2009年停止支付每年45万元的资助款,并希望刘国新腾出房子,归还房产。而刘国新一直没有腾退房子,为促进问题的解决,张明表示,在2013年,他曾提出过一个解决方案,就是只要刘国新能够返还房产,可以给刘国新500万元,已经支付的2年资助费90万元也不用还,但是被刘国新拒绝了。

令张明想不到的是,2014年,他收到了刘国新在北京朝阳法院起诉他的起诉书,“我很震惊,也很愤怒,感觉自己就是现代版的‘农夫与蛇’。”为此他决定应诉并反诉。北京朝阳法院经过审理,一审判决刘国新返还张明创作资金90万元及利息,以及腾退张明提供给刘国新创作使用的房子。张明将6幅样品画返还刘国新。刘国新表示不服,并上诉到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2015年2月12日,二审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刘国新的上诉,维持原判。可是,案子进入执行阶段却遭遇了“故障”,执行一直没有进展。11年前,张明在北京望京的房产如今已经从当初的500万元,涨到近3000万元。但令张明不解的是,法院作出了判决,房产证上写着自己名字的房子竟然回不到自己的手里。

商人资助画家被“套”,破解“执行难”要拿出力度!

​由于时间跨度较长,事情看似非常复杂,其中也涉及到样品画丢失、损坏等特殊情况。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法院经过调查和审理,已经做出了判决,画家刘国新理应履行法院判决,腾退张明提供的房子。可是,他为何却至今没有履行法院的判决?法院面对这样的情况,又为何没有及时依法强制执行?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更何况是占用人家价值几千万的房子,难道当事人也想上演“刘备借荆州”的典故,来个一赖了之?毋庸讳言的是,现在总有那么一些人,偏偏就是欠债不还,他们不是还不起,而是故意耍赖不想还,对这种人,人们都深恶痛绝,送给他们一个专用名词叫“老赖”。像这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占着别人的房子不挪窝的做派,是否也有几分“老赖”的意味呢?

以前,提到老赖,公众首先想到的,是某些不良商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心老板,实际上,老赖当中还有着某些“文化人”的身影。画家,多么高大上的身份,在社会上有极高的身份认可度和信任度。可是,画家也拒不履行已生效判决,如此蔑视法律,岂止有辱斯文,也将某些人法治观念之淡薄暴露得一览无余。

诉讼是公民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但在现实当中,却未必是实现其合法权益的最终途径。当前,执行难的问题在很多地方都存在,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也激化了社会矛盾,制造了不安定因素,必须引起包括执法机关在内的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商人资助画家被“套”,破解“执行难”要拿出力度!

​早在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就指出,要进一步破解执行难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实现这一目标,除了彻底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提高某些地方领导的法律意识,更要加快执行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一些人大代表在“两会”上也提出建议,应尽快出台“强制执行法”,进一步将执行程序、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义务、协助执行人范围、责任等具体化,真正将“原则”转化为“细则”。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研究部署破解执行难问题专题会上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证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将“切实解决执行难”列为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之一。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商人资助画家被“套”,赢了诉讼却拿不回自己的房子,也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执行难”案例。我们不想从道德上对当事双方进行评判,但法院的判决却必须及时而充分地得到履行,否则,法律的尊严何在?破解“执行难”不能和稀泥,也不能完全靠被执行人自觉,而是要靠执法部门拿出力度来——不仅要强制执行,还要依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置,让其为自己的“老赖”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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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

http://www.sohu.com/a/164595708_225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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