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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内“即兴表演”涉嫌违法
乔志峰
地铁内即兴表演引争议,表演者:没有作秀,希望社会更包容。近日,一群舞者在北京地铁内即兴表演,有人叫好也有人表示不满。表演者肖富春表示,表演没有任何目的,不是作秀,我们一群喜欢跳舞的人坐地铁,突然间就有这样的想法;一个城市有艺术存在会更有活力和灵魂。(8月19日北京时间)
“即兴表演、没有作秀”的说法,不过是当事人单方面的自说自话,是否属实恐怕很难说。实际情况是,由于地铁内人流量较大,不少人都将地铁当成了牟利或炒作的平台,并且手法也不断推陈出新、升级换代,从职业乞丐、推销各类商品,再发展到穿上奇装异服假扮成“超人”、“鹿人”甚至“木乃伊”在地铁内招摇。现在,又有了在地铁车厢内秀舞技的。如此发展下去,谁知道今后地铁里还会闹出啥“幺蛾子”?
地铁是公共交通工具,不是表演和炒作的舞台,地铁管理方有责任、有义务为乘客提供方便快捷且安全舒适的乘车服务,对地铁上出现的影响公共秩序的异常行为,应对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置。从网传视频看,所谓的“即兴表演”持续了数分钟,在整个过程中,似乎并无人出面制止。其他乘客甘做“看客”,或源于好奇,或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而在整个过程中,地铁安保人员为何也未赶到?是工作效率太低、反应能力迟钝,还是地铁方面根本就没有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由此暴露出的是地铁管理存在的漏洞和不足。
而对于表演者而言,其实也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地铁是封闭空间,在地铁上做出“即兴表演”等行为,容易引发乘客围观,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同时更是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不管打着什么幌子,都不能骚扰他人、影响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这是有先例的——去年,某直播网站的主播肖某以谋利为目的,在地铁内三次直播“晾衣服吃饭”,被广州地铁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如果都拿出这样的管理力度来,地铁乱象是否就会少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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