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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对“道德问题”挥动“行政大棒”
北京市交通委、市运输局等单位联合发起的“22日让座日”活动正式启动。以后,每月22日都是“让座日”。这是继“排队日”后,北京推出的第二次大规模倡导文明的活动,同时也是我国首个由政府层面推出的“让座日”。在7月到9月的实践阶段,将组织媒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暗访,公开报道褒扬让座人,曝光批评拒绝为老、弱、病、残、孕乘客让座的乘客。(《北京晨报》)
让座是美德,应该提倡。设立“让座日”,初衷很好,效果也值得期待。不过,北京相关部门设立的这个“让座日”,不仅是“我国首个由政府层面推出的‘让座日’”,而且“将组织媒体曝光拒绝让座乘客”,却让人嗅出了一点“行政强制”的味道。
让座其实是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国家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公民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时候,哪些人需要让座、应该给哪些人让座。让不让座,一靠自觉、二靠良好的社会风气的潜移默化,用行政力量强推让座,还要对拒绝让座的人采取“媒体曝光”这样的惩处措施,显然是矫枉过正。
如果较真的话,我购票乘车,当然就应该享受到公交部门提供的优质服务,有个座位坐是最基本的要求之一。坐座位是我的权利,你凭什么横加干涉?你又对我曝的哪门子光呢?
为公民提供安全、舒适的的公共交通服务,是政府不容推卸的责任。出现乘车环境恶劣、很多乘客坐不上座位的现象,其根本原因是政府工作没有做到位造成的。当然,我们也知道,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让每个人在公交车上都有座位,短期内难以实现。多数乘客对此还是表示谅解的。政府部门理应为此感到内疚,并下大力气千方百计改进工作,加大公共交通的投入力度、狠抓内部管理和服务,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挥动“行政大棒”,来试图校正公民的“道德问题”或者说是所谓的“素质问题”。从本质上来说,这是典型的惰政、懒政,是把自己工作不力的责任直接推给了乘客。
道德归道德,权力归权力,政府部门工作不力不该让公众当“替罪羊”。对公众道德层面的问题,应采用教育、倡导等方式来改善,而不该动辄就拿“行政大棒”来吓唬人。这样做尽管可能收一时之效,可既未最终解决公共服务先天不足的问题,也未最终解决部分乘客缺乏爱心和公德的问题,治标不治本,有什么用呢?与其浪费人力物力来曝光和监督乘客让座,倒不如把钱省下来多买几部车、多对公交人员进行几次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培训。乔志峰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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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c/2008-02-22/0206149903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