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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官司性骚扰两口子沈佳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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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应少打嘴官司多上法院
《北京晨报》11月1日报道,获得东京电影节评委会大奖的《西干道》在京庆功,女主角沈佳妮自爆导演李继贤在拍摄期间多次对她进行性骚扰,因没能得逞甚至让她拍裸戏。而导演李继贤和编剧李薇夫妇对此深感震怒,李薇说:“我作为李继贤的妻子,拍摄期间一直在场,怎么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她说的话是对我们夫妻的侮辱。作为演员想出名我可以理解,但是这样做对她自己的长远发展并不好。”
女演员大吐苦水,称被导演性骚扰;导演两口子深感震怒,导演夫人亲自出面驳斥……双方各说各的理儿,到底是有人“潜规则”了别人,还是有人在炒作自己,恐怕只有当事人心里有数了。
其实,对娱乐圈的“潜规则”,我们都看腻了、有了免疫能力,已经提不起太大的兴趣了。可笔者还想饶舌几句,奉劝广大娱乐圈人士一下:请你们少打些嘴官司、多上些法院吧。
假如沈佳妮所言不虚,那她完全可以到法院去告导演性骚扰,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喋喋不休地在公共场合作委屈状,尽管可以博得一些同情和义愤,但又有什么作用呢?
如果导演夫人所言属实,沈佳妮不过是“想出名”才信口开河的,那么沈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正常的炒作限度,涉嫌对别人的侮辱和诽谤。那么,导演两口子也完全可以到法院去告沈佳妮诽谤,给自己讨个公道。法院的判决比你“震怒”一万次都管用。
娱乐圈缺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当事双方你“揭发”我、我“驳斥”你,搅得满城风雨、乌烟瘴气。可尽管看上去大家都挺委屈、挺气愤的,可都处在打嘴官司的阶段,鲜有对簿公堂者。内中缘由,不说也罢。不过,娱乐人士好歹也是公众人物,也都多少有点文化,就别学泼妇骂街瞎闹腾了,当真遇到了憋屈的事情,还是赶紧上法院吧!乔志峰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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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ctv.com/society/20071101/1002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