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公车需防党政机关披“企业外衣”脱身
(2011-05-20 00: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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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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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华
近日,一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情况自查登记表》下发至各地党政机关。包括车辆类型、购车时间及价格、资金来源等均在统计范围之内,经单位一把手和纪检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登记入册。目前各地公车治理专项工作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各部门在6月底前确保100%的车辆登记,彻底摸清车辆总数。登记情况将在本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5月18日《济南日报》)
要出台一项政策,就得摸清政策要监管的对象之情况,所以国家要求各地在6月底前100%逐辆登记公车情况,是管好公车的必经之途。但联系到我国公车改革走过的17年艰难跋涉之路,我们又不免唏嘘,还要等多久,公众才能看到有关部门用法律之手强力卸下已愈演愈烈的公车腐败之轮。要我说,数量其实不必去摸,就以几年前的数百万辆的庞大阵容为基准,我们便真切地感受到,用专用的法律措施去根治公车超配乱配、公车“私奔”、公车乱补贴等积存下来的问题有多么紧迫。
这当然只是笔者的个人想法,应算是题外话。而今国家要求6月底前100%逐辆登记公车情况,或许后面真会跟进较为系统的、法治的、可操作性的专门监管公车的刚性措施。为了真正摸准情况和尽快跟进“一招见效”的短平快措施,我有三点建议,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一是要注意一些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大玩“借企上户”的游戏“登记脱身”;二是将摸清公车的登记情况不应仅在本单位公示,也不宜仅仅公示一周;三是,在国家出台专门法治措施监管公车之前,不妨给个缓冲期,先采取“一招致胜”的手段管好公车。
先说一些党政机关爱玩的掩人耳目的把戏。近年来,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也不管是舆论还是老百姓,对公车超配的批评日渐强烈,这使得那些根本没有配备专车资格的机关领导,开始动起了歪脑筋。将乱配或高配的轿车以所辖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主的身份出现。我曾到一个副局级机关单位采访,便了解到局机关的几辆价值50万元的高级公车,都系下属公司所购,车主也是下属公司老总。只是这几辆越野豪车,长年停在机关大院,受几名局长专门调用。先摸清车况,这个漏洞,有关部门可得堵上。
再者,摸到的公车情况不宜只在本单位内部公示,时间也不宜只是一周。而应在目前国内影响较大的几大著名商业网站上长久公示,也可到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政府网上设专栏置顶长期公示。我们不妨将所有除了国家安全、特殊执法车以外的公车全身喷上一件醒目彩衣,并把像“119”“120”那样的过目不忘的举报电话和单位名称喷印到车身。若是副省级干部的专车,再把车主大名也喷上去,实际上,按国家有关规定,一地一县也没得几个官员该享受专车待遇的。
由于当前手机拍照的广泛普及,我们不妨充分利用“人人都是记者、个个都是监督人”的社会现实,大胆鼓励所有公民微博举报监督公车,加上当地纪检部门迅速跟进,杜绝诸如 “一次警告、二次诫勉、三次受处”的“爱护”干部的做法,一经查实,而是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处公车私用者,让公民微博直播件件有着落,不留任何监督死角。并对有效举报者给予50倍于“公车私用费”予以重奖。我敢说,在这片有如汪洋大海般的公众监督浪潮洗礼之下,公车的超配、私用乱局定会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