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缺漏,难怪落马巨贪倒打一耙
(2010-10-29 1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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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时评时说 |
周明华
甘肃正级厅官员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人志因受贿上千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近日被判死缓。李人志在忏悔录中说:“我也想做一个纯洁高尚的人,没想到如今却沦为一名罪孽深重的阶下囚。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我就可能不会犯罪,即使犯了也会有所收敛,不会发展到今天这种严重程度”。(10月26日《检察日报》)
不少贪官位高权重,浸淫权力场多年,对制度上的漏洞可谓是洞若观火,但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对此“选择性回避”,把自己灵魂出窍,由想高洁变成主动去受污者,水湿双腿的原因简单归结于纪检部门未及时提醒。这当然让人顿生疑窦:贪官果真如此吗?若真的悔得出新生,能够重新回至起点,纪检机构及时廉政警示谈话,官员真的就不堕落为贪官吗?我看很悬。窃以为,李人志在忏悔中道出的“制度委屈论”,只不过是给贪官落马后廉价忏悔现象增添一枚毫无新意的标本而已。
李人志2003年至2009年在作厅官期间,可谓一手遮天、权倾一方,他日均敛财1.5万,我们不得不为贪官的贪心感到震惊。他在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合同签订以及职员职务晋长、调动、调整等公务活动中,先后多达81次单独或通过其妻解亚玲收受贿金达1100多万元。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认为,他有这种“狼子野心”,我们的纪检警示谈话估计对他来说,只会是好比“风吹过”。记得已经走上断头台数月的文强也曾在悔过书中用大段篇幅发过“制度性牢骚”,把自己腐败的原因部分归结为仕途多年原地踏步,未能像别人那样升官。
没有人及时提醒,没有能快速升官,两巨贪的忏悔意旨如出一辙,将自己的满肚子委屈泼洒到制度身上。从贪官的洋洋洒洒的痛悔书中,我们看到的是贪官昔日的“言之表”其实是一种伪忏悔。什么“对人民负责”之类美妙的语言,全是他们画在百姓眼前的一道光环罢了。一些大贪官的头没少掉,廉政课没少开,反腐宣讲没少听,李人志们难道不知道81次疯狂受贿带给他的末路是啥?说白了,他们的“心之里”却是蛀虫贪赃枉法的一肚子坏水。不管他们如何把自己当初的心灵形容得多么纯洁,也不管他们如何怪罪于组织没“管好他”,最终让其成为人民之敌的根源不是别人,恰恰是他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