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如此悠然炸塔还敢裸奔式“容错”吗?
(2009-01-07 01: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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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杂文杂音 |
周明华
写下这个标题时,我的心里有股莫名的忧虑之情。随手翻开鲁迅先生的杂文集,再次读读他上世纪二十年代的文章《论雷峰塔的倒掉》,比照而今江东的三峡明珠观光塔的倒掉,虽然我不是万州的公民,远在外省的西南的成都,但我的心口此时感到隐隐作痛。是一股什么力量让一千多万瞬间打了一个水漂?
炸塔的消息来源于2009年1月6日的《人民日报》,报道称,1月5日,随着一声巨响,昔日设计总投资3500余万元、建筑面积近5000平方米、主塔高92米、连同塔尖共135米、顶部有旋转观光厅、能俯瞰万州城全景的“三峡明珠观光塔”轰然“谢幕”。该塔的倒掉,标志着被誉为“三峡百万移民标志性”建筑的形象工程结束其“光荣”的使命。万州区委一官员称,因该工程市场运作不佳,无法不赚钱,没有商家愿意接手。区里最终决定拆除该塔。
于此,请允许我引用一句网上颇为流行的话:“上任建,这任建,下任还建;前任修,后任修,任任都修”。好像一地一套新任班子,不弄出一座标志性形象工程矗立于江岸或广场,不将一条主街道翻来覆去地挖修,就对不起江东父老,就对不起手中的人民赋予的公权。这便有,投入几千万巨款的工程说建就建,说拆就折,没人心痛,也无人手软。而且,我们远非第一次看到类似的拆楼拆塔的新闻了,真可谓是,巍巍高塔站起来容易,伏地也在旦夕之间。
当地是这样论“明珠观光塔”的倒掉的,该区在2005年4月进行了行政体制调整,将龙宝等三个开发区管委会撤销,该工程的投资主体变得不明晰,观光塔修至12层只好作罢,他们预计至少还要2000万才能将完整的塔建好。虽然政府已投入1000万,但还要这么大一笔钱投入,还不如投资更实际的民生项目。这一解释我认为有些牵强,不管上任领导决定建此塔的决策如何错误,既然已投入那么多钱,何不顺势保留它呢?恕我直言,做出拆除决定的领导何尝又不是 “民生投入秀”呢?在为树立自己不折腾的形象时,与建塔者一起都是典型的折腾。
在上任领导建塔本已错误的现实面前,这任领导更应敬畏已经投进去的千万巨资,因为那里面的每一分钱都凝聚着万州人的血汗。该塔固然建的没道理,有关方面固然该启动相关究责程序,但是对于现在强行拆除的必要性一定得经过系统的可行性论证。不仅该经过专家论证是否该炸塔,还应走民意关,去听听万州百姓的意见。现在的问题是塔已经建到了12楼,只要环境、安全等方面没有特殊影响,咋不充分吸纳民间资本,将其变成一个能赚钱的场所,以期收回政府投入呢?这才是一种公共决策失误的补位行为,而非断然与前任的错误划清界限。
这自然让我想起重庆近日立法促开放时特别设置的容错机制。1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中规定,开放工作效果不好或造成损失,只要程序合规、未谋私利,可减免有关人员的责任。显然该条例未有究责与监督体系跟上,几乎就像“裸奔”式试错。之所以笔者认为这种容错机制应当慎用,原因就是因为一些“官人”将“可以试”可谓早就发挥到了极致。他们变通“试错”的技术能力较强,甚至干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倒的雷人“错举”来。而万州这座“三峡明珠观光塔”的倒掉,就是对重庆出台的这种容错机制提个醒:试错必须与究责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