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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录财富人生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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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自1993年到2006年以前一直以800元为起征点。2006年1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上调至1600元。此后,呼吁再次提高起征点的建议不断。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开始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每月16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日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有97.0%的人期待个税起征点调高。
我注意了一下各大网站的网民跟贴,几乎一直认为此个税起征点拟上调400元的步子迈得太小了。甚至有网民直言说:“上调这400元简直像打发小孩。”“不用说,两年后人大又会坐下来商讨提高个税起征点,到时候可能还是几百元的小幅提升”。网民可谓“话直理端”,基本上原生态地表达当前我国工薪阶层的民意实况,与日前中国青年报的民意调查可谓互相呼应,非常生动地折射出一道民生实境:当前的个税所征收的对象的确基本覆盖了中低收入的人群。
其实,任何与百姓衣食住行的基本民生政策,都应具有一种全局性、前瞻性、互动性,不能总是在CPI一年年攀升后,总是等到百姓民生堪负日显沉重了,坊间可谓众议哓哓了,才来挖肉补疮式的改进。实际上,个税起征点不仅是一个冰冷的数字,它更是一张公民民生的富有感情的“晴雨表”,理应随百姓民生实情而真情互动。它不是死的,是活的。要让它灵动,就须动态把脉住物价消费指数的步子,掌握着公民的就业与收支状况。只有这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才会紧贴百姓心窝。
遗憾的是,个税的征收一刀切问题,个税的起征点与民生实境互动的迟缓现实,似乎一直难以得到有效改观。比如,1981年职工平均工资约为每月60元,而起征点高至800元,大约为月工资的13.3倍;而现在,起征点已调至1600元,而今年我国城镇职工月均工资为1853元。我国基本民生物价上升,公民的税负实情尚用不着太多的数字推测,便能一目了然。加之,地区、行业、公民之间的收入落差,势必造成个税调节过程中的“征收马太效应”。
所以,以调节地区、行业、公民之间的收入差别为主旨的个税征收,首先弄清楚哪些人群、哪些行业、哪些地区应成为征收主体。记得学者王小鲁2007年发表研究报告显示,高收入阶层中存在大量隐性收入,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灰色收入总计4.4万亿元。目前城乡合计,全国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拉至55倍。就以金融、电力、烟草、公务员等为例,他们的月工资都不高大概1600左右,但年薪一般都超过5万。这些其他收入可以说是一个无底洞,个税征收却一直“漏掉”其中大部份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