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
从没见过这么厉害的被告,竟然坐在被告席上代法官行使职权,大声怒斥旁听记者:“你出去!”为讨回长城公司建房侵犯的采光权、通风权,18日上午,郑州市民焦女士等7人状告郑州市建委“行政不作为”一案在中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省会参加旁听的几名媒体记者遭遇了这样的一幕。(7月19日《东方今报》)
文章没有交待郑州市建委这名代理人的名字和官阶,但从他手指众记者发号“不准记录”,挖苦“不就是个记者吗”,还近似咆哮公堂地要轰记者出去,并“义正词严”地高声质问审判长何以允许记者旁听的一系列外象分析,此人来头不小,官样十足。
依我看来,这名要斥退记者和质问审判长的市建委代理人,将原告与被告,监督与被监督,审理与被审理一古脑弄成今天的“角色大错位”,大概源于一种权势的习惯。记得梅茵曾说过,“习惯是一条巨缆——我们每天编结其中一根线,到最后我们最终无法弄断它”。而这名代理人,平时就优越惯了,已无法“弄断”其心中的那根“优势巨缆”,如此将人民的法庭,当成官场的后花园,我们便不足为奇了。
说实话,如今诸如郑州市建委代理人这样的“以权压法、以势压民”的确案例不少,此时我更关心的是,在国务院不久前专门印发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加强新闻舆论监督之时,我们的基层政府部门的各级公仆,为何还能制造出这样一起接一起的“轰记者事件”呢?
这让我想起上世纪50年代新闻界发生的“左叶事件”大讨论。1957年,农业部部长助理左叶担任苏联来华访问团的农业向导,当时现场人多,摄影记者韩德福看见左叶挡住了镜头,拉了他一下示意其让开一点,左叶当时怒斥:“再挤就叫你滚出去。”之后,全国各大报纸纷纷批评左叶的行为,该事件旋即成为轰动一时的社会热点。
新闻史上,将“左叶事件”定性为鸣放事件。其实,单纯左叶这个“滚出去”的语调,左叶被各报毫不留情地“鸣放”我看也一点不冤。近50年过去了,在我们回头去审慎这起事件的起因和走向脉络,并看郑州这起当庭怒斥记者“你出去”的案例,我们会发现,两起事件放到“权力天平”上一称,倒真是惊人的相似。
那么,我们今天的“当庭斥记者”能成为当年“左叶事件”的高调追问吗?我看悬!联系到时下我国的舆论监督环境,有的地方还闹出监督“老虎”最终还得先让“老虎”签字的怪事,对公权人的舆论约束作用堪忧。几十年过去,力造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快步迈上新台阶,似乎从不缺机会和典型事件,然而一起起权压监督的行为都可以最终毫发无损。
什么时候新闻媒体的记者能有质问一下那些以权压人者为什么,并将其公之于众,什么时候换上人民群众能当面斥问那些吃着国家俸禄不为民办事或乱办事一句:“你们下去”,我想,“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弃人民为耻”的新时代荣辱观就是建立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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