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金龙评论2006.6.9
忏悔彰显责任
木东
小时候,我只是对后悔有一些认识,对忏悔没有什么感觉。第一次认识到忏悔的力量是在历史书上:1970年,联邦德国总理勃兰特访问波兰,跪倒在华沙犹太人殉难者纪念碑前。这一忏悔之跪不仅令在场的许多人感动落泪,也成为20世纪世界外交史册中的一个永恒定格。那时,我才真正明白“忏悔原来也能让人感动”,而这种感动背后的真正内涵便是责任。
通常,忏悔有三种方式:一是对自己的良心忏悔;二是对我们所亏欠的人忏悔;三则是当众忏悔。其实在我们一生之中,有意或无意间对不起的人有很多很多,他很可能就是我们的父母、兄弟姐妹,也可能是亲朋好友,甚至是萍水相逢的知己。但又有几个人真正忏悔了呢?敢于当众忏悔的更是寥寥无几。而湖北钟祥零售户石桂英(详见2版)却敢于把自己“曾经卖假烟被查处”的经历通过本报告诉读者,并公开表示忏悔。这种发自内心的独白怎么能不让人感动呢?
忏悔不仅意味着反省,更意味着担当与责任。毕竟,忏悔并不等于所以罪过就此一笔勾消。因此,敢于忏悔的人不仅要敢于面对错误,更要在承认错误之后负起责任,准备接受这个错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并积极寻求改进自我、完善自我。或许,这才是忏悔的本义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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