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患癌女让好友撞死自己:“安乐死”与社会伦理冲突吗?

(2018-04-05 10:56:34)
标签:

时评

患癌女让好友撞死自己

——患癌女让好友撞死自己:“安乐死”能否成为立法选项?

江苏镇江句容市发生了一起离奇的交通事故,一名女子被车辆撞击后受伤严重,录像显示,司机还实施了再次碾压。但当交警接报赶到现场时,肇事司机徐某却是一脸不在乎的样子,神情异常淡定。而被撞女子吴某更是奇怪,她和家人都坚决地拒绝救治。吴某最终还是死亡了,但经法医鉴定,吴某系宫颈癌术后转移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车辆撞击所致的损伤对其死亡进程稍有影响。(新浪新闻44日)

患癌女让好友撞死自己:“安乐死”与社会伦理冲突吗?

从新闻报道可以看出,死者吴某在2008年的时候被诊断出宫颈癌,从那个时开始,结束自己的生命就成了吴某唯一的念头。于是,吴某想到了自己的好友徐某,并经得自己丈夫王某的同意。2017615日,这起有预谋的撞人案最终得以实施。最终,徐某作为受朋友之托的凶手,被控故意杀人罪;而此案的另一被告人是被害人吴某的丈夫王某,公诉机关指控他是这起故意杀人案的从犯。

自古以来,人都希望自己能够健康长寿,而现代的人平均寿命每年都在增加,这其中固然有人类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升的因素,但世界大至进入和平时代以来,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人类医疗科技水平的提高。医疗科技水平的提高,使人们有了实现长寿的可能,一些过去所谓的不治之症,在现代医疗科技之下,已得到了完美的解决,如“痨病”等诸多常见疾病,这使得人类的平均寿命呈现出稳定增长之势。

患癌女让好友撞死自己:“安乐死”与社会伦理冲突吗?

然而,在目前医疗科技发展阶段,还有很多病症依然无法治愈,这是一个冷酷的现实。不管在中国还是在外国,受这种病痛折磨的人都有一定的存在,对他们来说,可能已经因为病痛失去了健康上的一切,同时也可能使他们的家庭失去了经济上的一切。但是,对于一些病症来说,并不是只要花钱就可以如人所愿,而在很多情况下,花钱只是为了一种延续,但这是一毫无希望的延续,病者只会承担无尽的痛苦,并且,这种痛苦别人无以替代。

人在没有得病的情况下,追求的是有尊严的生活,有质量的生活,这是家人应当努力的方向。但人在患了不治之症的情况下,家人就应当相信现代的医疗科学,那是一种现阶段的无能为力,没有人可以回避,在毫无希望的不治之症面前,病人追求有尊严的死,追求有质量的死,应当是病人的选择之一,这也不应当由家人代替。而在传统观念的认知下,没有人敢这么做,因为那将被世人所不齿。

患癌女让好友撞死自己:“安乐死”与社会伦理冲突吗?

2016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华中科技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培根曾建议考虑给“安乐死”立法。李培根说:“我本人希望以后有一天,我有权利选择‘安乐死’。”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培根建议考虑为“安乐死”立法,是一种仁道的提法,从本质上讲,他挖掘出了人应当享有的完整权利,而在现实中这些权利往往是被忽视的,或是被人忌而不谈,或是被人讳莫言深,但他在两会的场合提出来了,这就是社会文明的进步。

社会在发展,观念也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进步,那些不以病人内心感受为出发点的替代性选择,其实是一种对病人自主权利的忽视和剥夺。一个人可以自主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这是每一个人应有的权利,但这只是权利的一部分;而人当然也可以选择死亡的方式,这是一个人权利的另一部分,当这两部分权利加在一起时,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选择权利。尽管这将是一个缓慢的进步过程,但从社会文明发展角度来说,应当有一个社会性的关照,而“安乐死”也将是一个绕不过的话题。(作者:CCTV《谈事说理》栏目评论员,CCTV发现之旅频道《文化大视野》栏目原执行制片人,CCTV《艺海》栏目原执行制片人)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