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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黄蓝事件之后:立法能否驶入快车道?

(2017-11-30 15: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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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红黄蓝事件之后

立法能否驶入快车道?

1130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安排及全民普法工作情况。在现场提问环节,有记者向教育部副部长田学军发问对近期发生的北京红黄蓝幼儿园事件的看法,田学军回应称,教育部将进一步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此外还将推进学前教育立法,为依法办园、规范管理提供保障。(新京报1130日)

在北京红黄蓝幼儿园发生儿童被伤害事件之前,近几年来其它各地也发生过不少类似事件。当初,人们基本将焦点集中于教师个人资质和机构准入资格方面,认为只要扼守住了教师个人资质和开办幼儿园的准入资格,一切问题就都会迎刃而解。但随着此类事件的增多,尽管那些涉事的老师也都受到了相应处理,但同时也说明,教师个人资质和机构资格准入制度,并非是唯一的根本问题,因为这些并没有能够遏制住此类事件频发的势头。

红黄蓝事件之后:立法能否驶入快车道?

因而,当北京红黄蓝幼儿园事件之后,社会的焦点就集中在了法律保障方面,而这次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活动中,教育部副部长田学军表示,“将推进学前教育立法,为依法办园、规范管理提供保障”。应当说,这是一次合乎现实逻辑的回应,因为现实说明,问题的根源是多元的,既不完全是教师个人资质的问题,也不完全是机构准入资格的问题,而是一个综合性的多点交织问题。

如果说,仅从一个单方面入手的话,就只能阶段性地解决一些表面现象,但问题的实质没有触及,最终也都会变成隔靴搔痒。即使将教师个人资质提得再高,将机构准入资格扼守得再严,也都难以产生恒定持久的作用,因为不管是教师个人资质,还是机构准入资格,那都是事前的尽可能,而并不是根本所在。

况且,从目前情况来看,发生的这类事件,也并不都与资质资格有关,有很多也都是资质资格健全的情况下发生的。再说,以目前的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也不可能将资质资格提得过高,因为在一些偏远地区根本不需备想象中的条件,在这些偏远地方,并不是资质高低的问题,而是缺少根本性资源的问题,而在这种普遍客观情况下,将资质资格提得太高,也就等于是以理想的状况衡量现实的情态,这很难达到理想效果。而这次教育部副部长田学军回应说将推进学前教育立法,这点出了问题的根本,因为不管在什么地方,法律才是恒定持久的根本力量。

但就立法来说,并不是教育部门就能解决的问题,它会涉及到人大等立法机构,同时也要考虑到与其它现行法律的衔接。所以,这次教育部副部长田学军在国家宪法日活动中的积极表态,应当引起社会各个方面的关注。而其中的立法机构,更应当从北京红黄蓝幼儿园事引发的社会舆情中,看到社会达成的基本共识,以及人们对此类事件的根本诉求。

任何立法都是法律实践的先行军,立法是对社情民意共识的回应,而不是立法本身的孤立行为,也只有立法才能使儿童安全得到全面彻底、持久恒定的保护。因而,立法机构应当从实际社会需要出发,领衔社会各个相关部门,共同调研学前教育立法事宜,使之顺利走入快车道,让类似于北京红黄蓝幼儿园事件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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