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气体”无结果,还要等总理推?
(2016-04-17 14: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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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时评问题气体新闻评论 |
1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介绍天津晶明眼用全氟丙烷气体事件有关情况时表示,总局组织专家对产品检验问题进行分析讨论。专家认为,由于所剩样品过少,按现有检验技术,仍无法查清导致伤害的杂质成分。目前,中检院仍在组织专家进一步探索、研究可行的检验方法,同时要求企业进一步查明原因。(中国新闻网4月15日)
从去年7月,国家食药监总局接到这起群体不良事件的报告,到现在已过了10个月左右的时间,但目前的结果依旧是无法查清“问题气体”致伤成分,这使“问题气体”成了一团连专业部门都解不开的迷。从社会公众角度来说,最惧怕的并不是挖出的具体问题,而是什么问题都挖不出的空洞,这种看不清的空洞才是人们产生惧怕的根源。不管是什么的问题,只要权威部门搞清楚了来龙去脉并公布于社会,公众才不会产生恐慌心理。
另一方面,“问题气体”涉事厂家资质系全国唯一,目前该企业生产的全氟丙烷气体的生产线已处于停产状态。也就是说只要查不出问题出在哪,就不可能恢复生产,这种处置是必须的。但从公共需求方面来说,这个厂家又是暂时不可替代的,而如果长时间查不出问题,就意味着广大患者将面临无气可用的现实,这对急需这种气体的患者来说对病情当然就会构成一种拖延。因此,查清“问题气体”的致伤成分,既是解决受害的当务之急,也是解决更多需求者的当务之急,更是化解社会恐慌心理的当务之急。
而对于这起事件来说,已经过了10个月的时间,但相关部门给出的结果还是原地徘徊,难道是“问题气体”里真的存在着人类尚未发现的神秘物质?这让人起“问题疫苗”事件,开始也显得异常复杂进展缓慢,但经李克强总理过问之后,药理的问题查清了,所有批号和去向也理清了,涉事人员的网络环节更是大白于天下,一切的一切便很快水落石出,社会恐慌心理也自然消失。然而,人们不禁要问一问,相关方面在职能部门齐全、职责清晰的情况下,难道还要等着国家总理来亲自推动此事?
客观地说,查清“问题气体”的致伤成分,在现有条件下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难度,正如专家所说,“由于所剩样品过少,按现有检验技术,仍无法查清导致伤害的杂质成分”。然而,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这本身就是一个产生于自身的问题,因为任何药品尤其这种特殊的药类,都应当有着足量的留存,这并不是一个走过场式的可有可无的摆设,而是包含着应急机制成份的必须之为。但是,事到临头才发现日常功课的不足,这当然是监管部门日常履职的缺位,所以才造成了10个月都无法查清“问题气体”的致伤成分。
而另一方面,去年7月27日,中检院完成对涉事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北京、江苏两地涉事产品和企业召回产品的“含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但这些都是事后的检验结果,而如果之前也常态化地进行这样的严谨检验,就会发现更多的潜在问题,并可以连带式地发现可能存的隐患,但相关监管部门并没有这样常态化地去做,这当然也是监管部门日常履职的缺位。
任何问题的大面发生都不可能是偶然的,这里边一定存在着某种监管的空洞,而对于国家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所说的“无法查清‘问题气体’致伤成分”,让人感觉到日常监管的苍白与无力。10个月的时间原地徘徊,只让人看到了什么问题都挖不出的空洞,而这本身就是一个日常监管缺位的更大空洞。不管是之前的“问题疫苗”还是现在的“问题气体”,其最大的问题都是日常监管缺位的问题,而这样的问题一次次的出现,足见这个缺位空洞有多大。因此,对于医药系统的管理者来说,应当从制度上补足监管这门功课,填实监管缺位的巨大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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