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2016-01-19 13: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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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时政文化新闻评论 |
在沪成立的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至今已运行满一周年。成立跨区划法院是为了打破案件诉讼的地方保护,平等对待当事人。2015年该院共受理行政案件610件,其中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有242件,数量增长了18倍。根据上海三中院提供的数据,市政府的败诉率为零。上海三中院行政庭负责人表示,我们审理案件不看原被告,判决市政府是否败诉,是要看法律依据和事实的。
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在沪成立后,民告官的案件数量增长了18倍,由此可以看出,人们意识中固有的民告官屏障正在逐步消解,并日渐使民告官走向常态化。这是一种巨大的社会进步,但也是一种巨大的常态化挑战,因为法院会由此迎来案件数量上的猛增,和难度系数的加大,这会对法院日常审理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这一点毋庸置疑。而对于每一起民告官案的审理,其实都会是一个全面重新梳理的过程,最终的法律结果,既会是案件本身的结果,也应当是一个法治环境变化的标志。
但每一起民告官的案件,其标志性意义都远远大于胜败的结果,因为民告官的案件,不管结果如何,都首先表现的是一种社会公平的意义,不管是谁,只要认为政府在作为过程中存在着违法之嫌,就可以以平常人的身份起诉它,而在法律面前,一切本来就不该有身份上的差异,只有双方平等才能得到最终的公平,正如上海三中院行政庭负责人所说,“我们审理案件不看原被告,判决市政府是否败诉,是要看法律依据和事实的”。
然而,形式上的平等并不等同于实质上的平等。在民告官的案件中,起诉人所依据的是相关法律,从这一点上来说,双方都是平等的,但从获得证据的角度来说,却又很难处在相同的起跑线上。因为,民方起诉人所拥的材料与证据,只能来自于社会已经公开的信息,而这样的信息,作为被告的官方当然也会知道,而且官方在应诉时也会对这样的信息做出提前应对的充分准备,但更关键的是,官方还有着外人看不到的内部信息,对于这些信息,民方起诉人当然看不到,因为对于政府官方部门来说有着先天的优势,好就是对于一些信息可以不公开,也就是社会常常诟病的政府信息不够透明。
而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民方起诉人只能处于被动的位置上,而在法庭审理上,这又表现为民方起诉人的证据不足,这会大降低胜诉率。但与此相反,对于应诉的官方来说,却是极具主动性,因为他们掌握的材料远远多于民方,所以就会大提高胜诉率,甚至可以保持东方不败。这次根据上海三中院提供的数据,市政府的败诉率为零。这一方面可以理解为政府部门法治化作为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从法庭审理角度来说,这里面也显而易见地存在着政府部的先天优势,那就是获取材料的独家性。
因此,对于上海三中院提供的数据,市政府的败诉率为零这个说法,应当一分为二地看待。但最重要的是,政府部门要在日常作为中加大信息的透明度,在这样的前提下,形式的公平,才能转化为实质的公平,而仅从“市政府的败诉率为零”来看,并不能说明根本问题。所以,关于民告官的案件,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在一些方面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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