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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分开,是对依法治国的强力推进

(2015-10-30 08: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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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准则和条例均自201611日起施行。条例纪法分开,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被删除。

纪法不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法律发挥的空间,因为,对于既违纪又违法的党员干部来说,纪法不分相当于一件保护衣。曾经,受传统思维的影响,一些人总认为“打了不罚、罚了不打”,党纪政纪已经处理了,法律上也就不再追究;职务免了、权力没了就已经算是“重罚”,除非严重到“开除党籍”,不然不会让法律“再踏上一脚”。以“罚”代“法”成了“潜规则”,让不少人觉得违纪成本不过就是损失一套“游戏装备”而已,等风平浪静了再换个“马甲”,就又能“浮出水面”了,因此肆无忌惮、越走越远。而从法律层面来说,对于“纪法不分”很难给予破解,虽然宪法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但在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本身就是高官,对他们来说以党纪阻截法律并不难做到,这样的结果就是使法律无入手之处。因此,在有的情况下,一些党员干部得到了纪律处分,但却可以逍遥法外。

纪严于法,且纪在法前,党纪不仅不会成为“挡箭牌”,反而会成为“紧箍咒”、“高压线”,让一些党员干部再也任性不起来。重修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删除了现行条例中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但这并不是简单的条目删减,而是一种法治意义上的“合并同类项”,让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以前这是两条交叉线,其中的重叠很多,而越是重叠多,也就越是难确定归属,这对于执行层面来说,就意味着两难境地,就会是一种“模棱两可”。

由此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一些本应属于法律层面的案件,却长期挂在纪律层面上,而如果法律层面需要出手的话,还要与纪律层面做出协调。这就使一些问题无法得到及时处理。那么,一些问题悬浮于半空,一些既违纪又违法的党员干部由此多了周旋的机会,往往几番辗转腾挪之后,很可能就会是时过境迁,比如退休、工作调动等,都可能会使一些既违纪又违法的干部平稳着陆。

重修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明确了以“罚”代“法”的终结,更让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彻底扭转了错误观念和侥幸心理。纪法分开,为党纪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为党纪“减负”,去除重复内容,让党规更清晰;二是为党纪“加码”,把“不准”纳入处分,明确了惩处的尺度,明确了很多“模棱两可”的问题,让纪律和规矩更有说服力。如此一来,党纪越来越给力,就使违纪者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外国有句谚语说:“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这里我们要做的是:“党纪的归党纪,国法的归国法。”唯有此,才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重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现的本质就是纪法分开,而这无疑是对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一次强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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