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暴力”不能只是碎片化关注
(2014-07-10 12: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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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观点时评文化新闻点评 |
6月28日下午,河北张家口市蔚县一8岁男童晓辉遭11名同学围殴致死,涉事同学均不满14周岁。警方披露称,打人的几名同学当日因闲来无事在村内找人打着玩儿,恰好碰到晓辉便将其强行叫走并殴打。据了解,晓辉6岁即遭母亲遗弃,父亲在外打工,平时在校内常遭高年级同学欺负。
晓辉的父母都不在身边,常年跟随姥爷独自生活,属于留守儿童。因此这起暴力事件一出,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似乎只有在留守儿童身上才会出现这类未成年人的暴力事件。但这是一种假象。
据人民网7月8日报道,“浙江苍南钱库一中学生厕所遭疯狂施暴”的视频显示,一男生连续殴打另一名男生,扇耳光、猛打其头部、踢其下体。另据《华商报》报道,7月4日,大荔县一高中男生上网时被人从网吧拉至东府广场,并遭七人殴打,致左侧颧骨、鼻梁骨折。这都是短短几天内发生的未成年人暴力事件,而且与留守儿童概念无关。
屡屡发生的未成年人暴力事件是一个整体性问题,其中包括家长的教育、学校的管教、还有法律方面。从家长教育方面说,对于一些校园“小霸王”,家长们不是不想管教,其实家长们已经无能为力。从学校方面来说,对于这样的“小霸王”,除了给予一些处分外,也并无更有效的方法。从法律方面来说,未成年人并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从现有法律层次处理学校“小霸王”,显然于法无据。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人暴力事件已经是一个“三不管”或“三无力”的局面。
未成年人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这样的法律精神没有错。但那些受到暴力危害的人也是未成年人,他们也需要保护,而如果姑息了那些“小霸王”,就没有保护到受害人。一部分人永远受保护,而更多的人却永远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对受害人来说太不公平。关键是受害人会留下严重的心理阴影,这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的一生,也会对社会带来潜在危险。因此可以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存在着漏洞,而这种漏洞,就是未成年人暴力事件屡屡发生,并产生对“小霸王”们“三不管”或“三无力”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精神不容颠覆,但在这部法律的框架之下,应配套一些相关的管教措施。法律精神不是截止点,而是出发点,当探索出一些与法律精神相容的措施,使所有的未成年人都能得到保护,从而完整地体现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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