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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敬人度”高,员工“敬业度”才高

(2014-03-15 11: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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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盖洛普公司公布其2011-2012年对全球雇员对工作投入程度的调查,结果显示,全球员工的敬业的比例仅为13%,而中国远远低于世界水平,敬业员工只有6%。敬业员工比例最高的国家为巴拿马、哥斯达黎加和美国。

  由于各国的文化背景不同,基本经济制度不同,所有制结构不同,劳动保障制度不同,所以,这项调查的内容设置,是否适用于解释中国员工的敬业状态,就会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且边界不清的多维视角。对于这样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其实没有必要过于计较,因为国外的调查总会有其固有的价值视角,但并不能涵盖中国员工的所有处境。它客观程度到底如何,还是要由中国的客观现实来检验。因为各国的客观现实都不可能完全相同,也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客观现实,所以,另外那些国家也未必会因这个结果而天真地洋洋自得。

  对于全球员工的敬业度评价,并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教条,但有一个客观道理却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那就是“相互为敬”。员工是否敬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员工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敬与不敬,但这从来都不是单向维度的事,而是双方通过共同努力形成的一种互为依存的最佳状态。工作单位对员工有什么样的 “敬人度”,员工对工作就有什么样的“敬业度”,这个客观道理,全世界都通用。

  作为员工,对于自己工作的敬,就表现在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上,这是应当应份的事,因为工作就是饭碗,这不用讲大道理就能明白。而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的第一目的,就是要让碗里的饭多一点好一点,当然也不排除一次半次的甘愿奉献,但从长期来说,这必须要与付出成比例。而在中国,在法定的节假日加班加点,似乎已经成了很多员工的法定科目,有很多员工根本就没尝到过休假的味道,更别说带薪休假了。按国家相关法规,工作单位就应当付给员工多倍的工资,并在之后安排相应的休息,但现实中有几家单位做到了问心无愧?显然不是员工不愿意休假,而是用人单位过于重视用工成本和经营运转,而无视劳动者的休假权利。如果针对这个客观情况也做个调查,那么调查结果是否会与盖洛普公司的调查结果有所吻合?

  作为企事业单位,对于员工的敬,就表现在不折不扣地执行《劳动法》上。因为这是员工法定的权利,这并不是多高的要求,也并没有要求工作单位额外付出什么,而仅仅是要求工作单位守法而已,员工虽然加了很多班,其实他们真的要求不多,只是尊重他们的权利,尊重《劳动法》这个起码的标准,这就是对员工的敬,这也是不用讲什么大理就能明白事。但一些企事业单位,讲起加班加点的事,就像宣布一道战斗命令那样清清楚楚毫不折扣;而讲起《劳动法》来,却吞吞吐吐遮遮掩掩从未坦诚相待,这又怎能叫“相互为敬”呢?

  对于盖洛普公司的调查结果,不必去过分计较,也不必全然当真,就当它是一块砖头,尽管抛来的这块砖头,不一定真能引来玉,但它在一定程度上,却可以给中国想提高员工敬业度的企事业单位们提一个醒,让所有企事业单位管理者在心里问一问自己:“相互为敬”做到了吗?你的“敬人度”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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