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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篮球》专栏 |
1996年,我在上高二。那时候我还没像现在这么肥,上体育课的时候,我还有勇气挤在一群嗷嗷叫的毛小子中间,踮起脚尖,挥舞胳膊,试图抢到一个篮板。不过对于一个协调性不好的胖子来说,在运动场上得到的快乐总是少得可怜,而且像我鼻梁上架着的眼镜片儿一样易碎;而嘲笑、轻视和挫败感在心里留下的印记却格外深刻。所以,当男生们开始“手心手背”分拨儿打半场时,我的“厕所时间”通常会悄然降临。
只有一次例外。那次体育老师把班里不爱运动的男生组织起来,由他率领,和那些整天扎在篮球场的小子打半场。他一开场两次传球给我,我竟然不可思议的都投中了。不过之后我接连在篮下失手,体育老师就再也不传球给我了。也许是恼火于队友的笨拙,体育老师再没有组织这样的比赛。我也没有再触摸过篮球。现在回头看去,那个走出运动场,去厕所里硬憋出几滴尿的时刻,就像是我少年时代刻下的一道刺青。
上课时偷偷看小说,这几乎是每个人都有过的经历,我也不例外。看完《鹿鼎记》,我只用了7堂数学课;《白鹿原》用了一个晚自习,当时我们是把它当作黄色小说来看的,传到我手里时,那本书里有些最“精彩”的段落不知被谁给撕掉了,我一怒之下,自己买了一本,当新书转了一圈回到我手里时,那最“精彩”的几页遭到了同样的命运,只留下一排犬牙参差的纸根。
传看率最高的是漫画。《乱马》《七龙珠》《侠探寒羽良》,还有《灌篮高手》。很多人都说,他们最初爱上篮球,就是因为樱木花道和流川枫,不过我对《灌篮高手》从来都不感兴趣,日本漫画的RPG套路一旦跟现实存在挂起钩来,就显得分外可笑和无聊;更何况,引领我爱上篮球的人,远比樱木花道这样的小丑牛逼得多。有一段时间,我每天上课时都会在本子上乐此不疲的分析NBA球队的排名和季后赛的对阵形势,以及用各种想象中的英文花式字体写NBA球星的名字:
“Michael Jordan,Scottie Pippen,Charles Barkley,Anfernee Hardaway……”
Hardaway这个名字国内一般翻译成“哈达威”,不过我一直读“哈德威”,因为ESPN的解说员就是这么读的,他们从来不念NAB球员的中文名,都是直接念英文名,比如Robert Horry,他们就不会像苏群那样读成“罗伯特·霍利”,而是读作“拉拨儿奥瑞”。这样字正腔圆的美国腔让我着迷,我卷着舌头跟着苏东桂斌们喊球星们的名字时,就像《洛丽塔》中的亨伯特呼唤洛丽塔那样热烈而虔诚:“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1996年,我开始每周都买《体坛周报》,这个习惯至今没变。那时候NBA只有一个版,所有文章,不管署名是苏群还是颜强,我都会至少看两遍。我的零花钱中的一大部分,都用来买各种NBA杂志,比如《篮球》《灌篮》《篮球俱乐部》《五环》等等。那时候的我每天如醉如痴的钻研各支球队的阵容,哪怕是亚特兰大鹰队板凳席末尾递毛巾的小弟,我也能准确无误的叫出他的名字。到现在为止,我最爱的球队仍然是1996年的那支公牛,我看过最酣畅淋漓的比赛仍然是1996年东部决赛第一场,最令我不可思议的进球是那场比赛中乔丹传给皮蓬的一次电光石火般的扣篮,我心目中最优雅的球星仍然是格兰特·希尔……
我的人生舞台上的布景,似乎到1996年突然变得渐渐清晰起来。这一年,我选择了文科班,生了一场贻患至今的大病,陷入一段注定无望的单恋……站在2008年的开头向回望,许多始料不及的人生经历,其实很大程度上在11年前就已经埋下了伏笔。
赛季初,迈阿密热队宣布签下哈德威,当年的魔术双子星得以重聚,看到久违的哈德威,我不禁有些怅然若失:穿着热队球衣的他脸上暮气沉沉,再不是当年那个锐气逼人的“便士”了。果然,12月中旬,哈德威就被热队解雇了。“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1996年闪耀NBA的巨星们,如今只有格兰特·希尔还拖着一条伤腿在为总冠军进行最后一搏了。希望他好运。
《鹿鼎记》中,第二回回目叫“最好交情见面初”,语出自查慎行诗;同时代的大词人纳兰容若,也有一句词,意思相近,但多了些伤感苍凉——“人生若只如初见”。把这两句合在一起,1996年对我来说,大抵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