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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尔浦斯和刘翔

(2005-12-27 01:23:53)
分类: 体育评论


     刘翔和菲尔浦斯,这两位同在雅典奥运会上一鸣惊人的少年英雄,最近都遇到了一些麻烦:由于“酒后驾车、违反交通规定、闯安全标志”,美国警方上周宣布将起诉菲尔浦斯;而画面上出现了刘翔形象的一则电视广告,因为涉嫌宣传烟草,近日被有关部门封杀。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两个二十郎当岁的大孩子,不过两人被指出错误后迥然不同的态度和反应,就有些耐人寻味了。11月8日,菲尔浦斯公开道歉:“我犯了错误,我希望告诉大家,在车里饮酒是危险而不可接受的。我今年只有19岁,但我曾被教育:不管年龄多大,你对自己的行为都要负责。我非常抱歉。”,与此同时,菲尔浦斯的教练也向公众表达了自己的歉意。
   再看看刘翔。白沙广告被查禁之后,面对记者“为何接拍烟草广告”的质疑,刘翔的回答是:“我不抽烟,也不知道白沙是烟。”
   这个理由显得有些勉强和苍白。广告的主角是刘翔而不是田协,刘翔至少应当弄清楚他代言的是什么产品;说不知道白沙是烟草,这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理由,就好像小学生迟到了总说车子坏了、闹钟坏了一样,没有什么说服力;即使自己没有听说过白沙烟,难道身边的亲戚朋友就没有一个知道的吗?笔者相信,最多问到第五个人就可以得到正确的答案。既然真相如此容易获得,那么轻率无知和明知故犯之间的界限,就显得分外模糊了。
   退一步说,刘翔代言香烟真的是由于疏忽大意,那就能够置身事外了吗?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这句话连烟草商都不得不印在烟盒上;在白沙广告中,有害健康的香烟却以刘翔健康阳光的形象作为号召,这无疑是在有意误导公众。既然确定了这是一则宣传香烟的违法广告,把形象抵押给烟草商的刘翔自然也难脱干系。过失杀人也是杀人,误服禁药也是服药,结果的性质不会因为过程的不同而发生变化。伏明霞穿着印有英文脏话的裤子出席公开活动,公众没有因为她“疏忽”或者不认识那些英文单词就免除对她的谴责;当年军旗装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媒体同样没有因为赵薇由于疏忽的辩解而网开一面。
   抽不抽烟本来是个人的自由,他人难以置喙,但以公众人物的姿态出现在面向包括未成年人的大众的商业广告之中,那就突破了私德的边界,进入了公共道德乃至法律的领地。作为公民,刘翔必须守法,作为公众人物,刘翔有义务在公开场合维护公共道德,只要他的头顶仍然笼罩着光环,并且不拒绝由此带来的相关收益——比如巨额的广告合同,这项义务就无以豁免。
   值得注意的是,白沙广告被封杀后,在网上一些论坛对此的留言里,没有原则的支持刘翔的言论占据了很大一部分。笔者以为,网民们自以为是在保护刘翔,但毫无理性的护短实质上造成了对刘翔和自身的双重伤害。在某种程度上,公众人物的不负责任乃至肆无忌惮,正是出于公众的溺爱和纵容,而公众人物的错误言行反过来对公共道德又构成了误导和损害,如此一来,一旦形成怪圈,“世风日下”并非危言耸听。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克林顿当年险遭弹劾,不是因为他睡了那个胖妞,而是他睡了还不承认。刘翔和田协的当务之急,应当是效法菲尔浦斯,主动向公众道歉。这样做不仅是一次危机公关,能够挽回影响,修补刘翔和中国田径遭到破坏的形象,同时也应该是一次潜在的契机——无论是对于推广缓步推进的禁烟事业,还是亟待提升和完善的中国社会的公共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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