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消费券发放应重“收入”而非“年龄”

(2009-01-16 00:07:14)
标签:

消费券

拉动内需

财经

分类: 杂文时评
消费券发放应重“收入”而非“年龄”

    盛大林

今年,杭州市、区两级财政第一笔大钱用于民生——拿出1亿元,给杭州市民发放消费券。发放主要对象是:市、区两级持证低保家庭和困难家庭,约1.55万户,每户200元;杭州市区2008年12月31日登记在册的企业退休职工,约31万人,每人200元;市本级注册在内的小学、初中、高中生,共26万人,每人100元。发放消费券的城市,杭州不是第一个,但把发放目标锁定在老人和孩子身上,杭州还是第一家。(据1月15日《都市快报》)

的确,把消费券的发放对象“锁定在老人和孩子身上”,杭州还是第一家。但这种创新适当吗?我看是值得商榷的。

如何选择发放对象,关键是看消费券政策的目标是什么。哪些人群获得消费券最有利于实现政策目标,那么哪些人群就是最合适的发放对象。正如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所说:“这次发放消费券,更希望把纳税人的钱用在刀刃上,把一分钱花出两分钱,甚至更多的效应。”那么,消费券的政策目标是什么?是“尊老爱幼”吗?不是的。报道中说得很清楚,发放消费券是为了“拉动消费”。这就需要搞清楚:给哪些人发放消费券最能拉动消费。

消费券要产生拉动消费的效果,关键在于直接提高消费能力,创造消费增量。比如有个人或家庭想买一台售价4000元的大彩电,但他只有3000元钱,买不成;要是领到了1000元的消费券,潜在的消费就会变成实际的消费,也会产生消费的增量。那么,这种情况最可能发生在哪些人或家庭的身上?当然是低收入的人群或家庭。而对于高收入的个人或家庭来说,消费券并不会创造消费的增量,因为他们的消费并没有受到收入的制约。比如某人或家庭月均消费1万元,在没有消费券的情况下,花掉的是1万元现金;如果领到了1000元消费券,那么花掉的就会是9000元现金加1000元消费券,也就是说,消费券替代了现金,这就不会产生消费的增量,也就不会拉动消费。

消费券对消费的拉动效应是与收入成反比的,即个人或家庭的收入越低,消费券拉动消费的效应越高;对于高收入的个人或家庭来说,消费券几乎没有拉动消费的效果。老人和孩子都是分布在各个收入层次和社会阶层的,对于贫困家庭的老人和孩子来说,一二百元的消费券可算是雪中之炭;而对于个人或家庭收入较高的老人和孩子来说,那点消费券基本上就没有意义——可以说,这部分钱完全是用在了“刀背”上,而不是用在了“刀刃”了。

政策手段必须为政策目标服务。因此,消费券发放对象的选择还是应该以“收入”为标准,而不应根据“年龄”去取舍。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